每年“两会”,公众最关注的一个话题就是养老金“双轨制”。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它的不合理性、不合法性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为此,不少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一些公开场合多次呼吁,强烈要求废止“双轨制”,百姓翘首盼望养老金“并轨”,可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了,得到的回应总是“国情”、“特色”和“顶层设计”。
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用李玉和当年的那句名言说,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道。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差距大概是3~5倍。
“本是同根生,贡献也相同,待遇低三倍,何以论公平。” 养老金“双轨制”制度造成了分配不公的问题,引起了公众的不满意,需不需废除退休“双轨制”?如何改革?养老金“双轨制”何时能并轨?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请你投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