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召开供热调价听证会引发消费者争议,物价局被告上法庭,企业涉嫌隐瞒成本,代表身份比例遭到质疑,是程序缺陷还是执行走样?重重疑问等待答案。听证制度一直受到市民信任,但越来越多的听证会却变成不折不扣的“听涨会”,在遭遇逢听必涨的尴尬后,消费者的信任是否能继续?听政制度究竟该如何破解自身尴尬,更加趋于完善?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原本是指法院在审判时,以公开举行的方式听取证人和当事人的意见,以保证审判的公平,从而确保司法正义。后来,这一制度的优越性逐渐被引入公共决策领域。公共决策中的听证制度是现代民主社会普遍推行的用于保证各方利益主体平等参与公共决策过程,以实现决策民主化、公开化、公正化、科学化乃至法制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
由于诸多因素的驱使,物价听证会变成了涨价会,这已经是很多民众的共识,逢听必涨早已成为了自然规律,在这种规律的背后,实际上是职能能管理部门钻了制度的空子。但在当下的现实中,听证会却在逐渐成为“形式主义”与“听涨会”的代名词。“听证会”=“听涨会”?如何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