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根据1945年6月26日在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宪章》设立,以实现联合国的一项主要宗旨:"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法,是公平公正的象征,是任何人、任何权力都不能撼动和亵渎的,也正是因为深刻了解法的含义,愿为全人类谋求和平与安宁,国际法院应运而生。2000年9月,国际法院组织举行千年首脑会议,这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世界领导人的聚会,各国承诺限期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涉及到收入、贫穷、饥饿、疾病、适当住所的缺乏以及遭受排斥等问题,同时还要促进性别平等、教育和环境的可持续能力。它们也是实现基本人权的目标,包括每一个人都应获得健康、教育、住房和安全的权利......
当世人都崇拜、尊崇联合国国际法院的时候,共绘网却有一些自己的疑问,国际法院(庭)自1945年6月成立以来所起的作用如何?是否遵守了国际法公正履职?是否阻止了反人类罪?是否应进行改革?答案相信自在每位网友乃至所有地球公民的心中,请你们踊跃发表意见。基于此,生命赋予了我们光阴,你又怎么忍心任凭那易逝的韶华于平庸中挥霍?生命赋予了我们理想,你又怎么忍心任凭那颗年轻气盛的心于消沉中陨落?生命赋予了我们力量,你又怎么忍心任凭那一腔热血的斗志于怯懦中消磨?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希望大家积极发声、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