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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推波助澜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该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6-09-18    浏览次数:3640

        传播媒介,也可称为传播渠道、信道、传播工具等,是传播内容的载体。广告媒介就是指能够借以实现广告主与广告对象之间信息传播的物质工具。

        传播媒介按表现形式可分为:印刷媒体、电子媒体等印刷媒体包括报纸、杂志、说明书、挂历等。电子媒体包括电视、广播、电动广告牌、电话网络电信播平台等。其影响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国际性媒体、全国性媒体和地方性媒体。总的来说,任何一则广告其目标对象是一定数量或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广告目标对象是广告信息传播的“终端”,也是信息的“接受端”,社会公众或消费者又称为 “受者”、“受众”。而现如今,存在着很多虚假广告,并且随处可见,给消费者带来或多或少的损失。那么您认为媒介(含电信运营商、直播平台和微信微商等对于虚假信息登出、发布与传送的不谨慎误导以及推波助澜,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该赔偿或处以诽谤罪希望一切有理想、有抱负的民众都应该立时代之潮头,通古今之变化,发思想之先声,积极为中国和世界建言献策,担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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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达晚风2022-10-31

海天这事个人认为确实是在公关上出了问题,忘记了舆论的力量,哎。看完昨天的文章,在家里翻出来一瓶加了所有添加剂的酱油,直接扔垃圾桶了,另外一瓶千禾的酱油,确实没有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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