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一般表现为此长彼消的关系,公共利益的实现通常以减损私人利益作为成本,或者说以限制或者剥夺某种公民权利作为代价。
共绘网认为:地球有80%以上的面积都是公共空间(场所),每个人都应注意自己的言行(行为举止),不能过分强调个人的“自由”和“人权”等,否则,随时随地有可能触(侵)犯他人与公共的利益。以乘客在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斗殴为例,在公共场所处理个人矛盾并非不可,但如若超越一定的限制,那就影响到大家的公共利益……这些例子太多太多了。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如果您有何锦囊妙计可以安邦治国平天下,赶快来《共绘网》评论区参与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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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人而利己乃违反衡平 【出处】罗马法学家庞波涅斯提出的著名法律格言。【释义】“任何人不得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是现代法治社会中的一项重要社会共识,越界的“维权”意味着对其他权利的侵犯,本质上构成了违法行为,违反了衡平原则。
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 公民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言行承担起责任, 在网络上互相辱骂、言语低俗, 或者做出其它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 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网络上发言或者评论要合法合规, 也许上一秒你还在悠然自得的“吃瓜”, 下一秒等待你的就是冰冷的手铐。
2021年1月4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判决从35楼扔下矿泉水瓶导致老人受伤的孩子家长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9万多元。这是民法典正式施行后广州首个宣判的案件。 治理“城市上空之痛”;坚决制止网络暴力……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实施以来,不断加强公民权利保护,让经济社会运行更加有章可循。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100-1=0”——“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一“法治公式”,振聋发聩。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一批冤错案依法纠正,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让人民切身感受公平正义的阳光。
与人相处, 要有“和而不同”的心境。 和,是看到大方向的一致, 譬如父母对孩子最大的期待 就是他能够平安快乐; 不同,是能够理解、尊重、 包容对方的想法, 也能够坚持自己的见解与做法, 内心没有排斥与执著。 家庭也好,一个团队也好, 不同的人在一起, 肯定都会有矛盾, 但是什么是重、什么是轻, 什么是大,什么是小, 这些关系要搞清楚。 譬如团队, 共同目标为重,个性差异为轻; 譬如家庭, 关爱和感恩是大,生活习惯是小。 抓住大的、重要的, 包容小的、次要的, 才能做到和睦、和谐。 人有不同的意见、 观念很正常,别人又不是你, 怎么可能事事都与你保持一致呢? 团队中要学会欣赏别人的精彩, 包容别人的不同甚至缺点, 求同存异、和而不同。 领众者尤其需要宽广的心量。 世界因为不同而精彩, 不必害怕不同。 不要卡在一点矛盾上, 要看到更多的共同之处。 君子和而不同, 各美其美,美人之美。 既坚持自己的善念, 也成就他人的美意, 让团队更和谐、事情更圆满!
生活不是战场,无需一较高下。 心与心之间, 多一份包容就会少一些纷争。 所谓心有多大,快乐就有多少; 世间没有不被评论的事, 也没有不被评说的人。 别人的嘴我们无法去控制, 但我们可以抱一颗淡然的心 去看一切纷扰。 心静才能听到万物的声音, 心清才能看到万物的本质。 水深不语,人稳不言。 学会淡下性子, 学会忍住怒气面对不满。 人生在世,不过沧海一粟。 我们在意的时间, 可能只是宇宙电光火石般的瞬息。 我们纠结的地方, 也许不过才如蜗牛角那样渺小。 何为格局? 便是你如何看待世界与自己。 一个人的格局,映衬着他的世界, 也影响着他的一生。 人们总说,有格局者,成大事也。 但其实大多数人都过着平凡的日子 都是为小事而忙碌着。 心怀大格局,是为了过好小日子。
失去人性的光辉,你就失去了人类的魂魄; 失去人性的光辉,你就失去了做人的资格; 失去人性的光辉,所谓的人就不再是人; 失去人性的光辉,你就是自绝于人的畜生; 失去人性的光辉,你就成了魔鬼的化身。 失去人性的光辉,你便永远甩不掉不安和惊恐。 失去人性的光辉,你将永远得不到幸福与安宁。 失去人性的光辉,就是暗无天日,苦海无边, 失去人性的光辉,就是永远沉沦,万劫不复, 失去人性的光辉,立见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人性的光辉,不是神但可以通神。 人性的光辉,不是佛而是人的佛性。 人性的光辉,是人类的希望; 人性的光辉,是人类的福音。 人性的光辉,不仅是造物主的召唤; 人性的光辉,也是人类自己的心声。 人性的光辉,就是神明给予人类的指引; 人性的光辉,就是人类脱离苦海的法门; 人性的光辉,是我们每个人的桃花源。 没有人性的光辉,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喜悦; 没有人性的光辉,就永远没有真正的安宁; 没有人性的光辉,就没有人类的幸福可言。 没有人性的光辉,所谓的人间就是一团漆黑; 没有人性的光辉,所谓的人生就是漆黑一团。 向着人性光辉的顶点前进, 才是人类永远不变的方向。 神必不以有罪为无罪,亦不以无罪为有罪, 人种下什么必收获什么, 那顺从恶者播撒罪恶的, 必亲口吞下他所栽种的地狱之果。 走向人性光辉的顶点就是与神同行。 追寻人性的光辉就是向着天堂前进。(程建华1)
我相信很多人都在网络上看过很多文章,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非常注重“人权”,非常的“自由”。 比如,在美国,至少在特朗普的推特、脸书被封之前,美国老百姓有“言论自由”;比如,西方国家有上街游行示威的自由,有不戴口罩的自由…… 其实,稍微有点智商的人就会知道:欧美国家的很多“自由”都不是真的自由,而是伪自由——自由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你的自由不能让别人不自由。 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能胡说八道的引起社会恐慌或不稳定;你有不戴口罩的自由,但是你不能把自己的病毒传给别人……否则,你的自由就会影响到别人的自由。 你看到一个美女就想上,人家美女不想被你上,你不能说你有“上她”的自由吧?很浅显的道理,为什么欧美人就不明白呢? 有一句歌词就很好的表达了欧美国家的现状:怎么忍心怪你犯了错,是我给你自由过了火。欧美国家的老百姓都“自由”过头了。 那么,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为什么欧美国家会“自由”过了头呢?(作者:天涯补刀)
自由是指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你可以自由的干任何事情。人权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权利;后者是指作为个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的集体应该享有的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在不超出这些界限下的自由和人权我觉得是可以拥有的,一旦过于限制自由和人权又会侵犯到大家的社会利益,所以应该有度的规范自由和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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