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一位从《中国好声音》舞台走出的明星歌手,而近日却因为在出租屋中聚众吸毒被捕,昔日光环一落千丈,这也让请其代言的联想、苏宁易购、同方等企业们很受伤。明星代言是商家营销的常见手段,商家不仅能够借明星的高人气迅速提升产品知名度,还可借其粉丝力量提高产品销售量,这种传统的明星代言广告在很长一段时间屡试不爽,然而进入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这种传统式代言已经进入生命末期,现在的消费者更加理智,选择商品倾向于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大张旗鼓的用明星造势沦为一种噱头,难以真正吸引到消费者,其次,现在的商家请明星的方式偏于盲目,哪个明星人气高就请谁,忽略了该明星是否与产品的品牌特质相匹配。基于互联网扁平化、去中介化、平等的特点,企业无需完全押宝在明星上,利用互联网的天然渠道,可直接与自己的目标人群进行互动,聚美的陈欧提出的“我为自己代言”就是这个道理,得到大家的感同身受,而且正能量爆棚。互联网时代,明星代言已死,明星营销长存。你信任明星代言吗?你会购买相关产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