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州大地,有一个很“神奇”的部门,它的名字叫做“相关部门”。在这个部门之下,存在着一个更“神奇”的工种——“临时工”。有时,他们无所不在;有时,他们又似乎根本不存在。有时,他们在社会管理最前线,实际行使执法权;有时,却专业行驶着“背黑锅”的职责。临时工不仅广泛存在于中国,全世界都能看到他们的踪影。不过并不是所有国家的临时工都处于法律保障不足、权利职责不对等、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边缘地带。根据OECD的调查,涉及临时工从业工种规定、最高雇佣时长、中介机构的限制、保障待遇四个方面,中国的评分在所有国家中仅仅屈居于第28位。在中国,理论上来说临时工只能受雇于临时的、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而实际上,他们被雇佣于制造业、建筑行业、贸易、交通运输以及服务业等各种行业,从事各类工作。临时工也是合法工作者,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中国应及时建立临时工相关法律条例,别再边缘化他们。中国应及时建立临时工相关法律条例?你觉得如何?具体可以包含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