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以来,频繁出现业主入伙后由于对物业管理极度不满而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矛盾以致激烈冲突的情况。广大的业主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不断的联合起来和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进行斗争。
业主与物管或开发商出现诸如此类的矛盾和冲突,究其根源主要是开发商的售后服务意识差以及前期物管工作的不到位。要想解决此矛盾,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质量保障机制及加强物管的内部管理。
对于解决业主与物管或开发商之间的矛盾,您有什么良言秒策?您小区公共设施等资源产权归属明确吗?物管是否做到财务收支合理且透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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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就是薅业主羊毛存活的,没有他们会遇到小麻烦,有了他们,会遇到大麻烦。业主们花钱,本来买的是服务,最后却买回了一个老爷,一个辱骂自己是“刁民”的老爷! 完全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代替物业,一线城市的很多物业服务意识都差,不要说二三线了。
国内部分物业(尤其是二三线小城市小楼盘的物业)已然变异为怪胎一般的存在。 未免有抬杠,我再强调一下,是部分。 中国当然有做得好的物业人,但不可否认那是很少的一部分。 业主们在买房的时候,就被开发商强行指定了一个物业管理公司。 这个物业管理公司,要么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的下属物业公司,要么便与开发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他们将小区视作自己的地盘,将业主视作子民或是仇敌,为所欲为且有恃无恐。 《物权法》规定公共部分收益归业主,但现实中很少如此实施,大部分公共收益如电梯间广告、公共配套设施出租等,都进了开发商和物业的腰包。 虽然业主购房款中包含地下室成本,但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城市居民小区防空地下室的产权归属予以明确界定。 据一名老物业人透露,除了上述进账,物业还会用各种方式开源节流。 比如减员以吃空额,保洁、保安等从来没满员过,且工资对外报价和到手实发不一致,多的都被克扣下来。——“这是行业的通行规则。” 再比如减少维护费用、降低绿化频率等。 吃拿卡要也是常事,同样的装修事务,跟物业经理攀上关系的就能办好,谈不上人情的就怎样都不行。 一名网友愤怒吐槽:现在的物业就像一个闯进你家的保姆,不干活,还对你家里的事情指手画脚,干涉主人的正常生活,他还敢把你家的客厅出租赚钱!你还少不了他们的一分工资!你还得先付他工资,至于干好干坏全他说了算! 也不能把他赶走!不满意只能到法院起诉,要准备各种他不尽责的证据,还得以专业的手段保证自己的证据是合法有效的! 然后再抽时间写起诉书,交起诉费,再等着开庭!百姓要工作,要拼搏,要应对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已经够累的了,可是回了家,这个自己花钱打拼下来的小窝,这个百姓自己最后的港湾,却还得看这个”主人”的脸色行事,这种屈辱感真的令人十分愤怒!或许偏颇,或许激进,但对照身边,又何其真实。(作者 | 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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