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之前我们就知道其他国家的环保污染,像是伦敦光雾事件、苏联切尔诺贝利事件、美国三里岛事件、日本熊本水俣病、印度博帕尔事件……
各国应该在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具体内涵是,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根本要求是,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融合;基本目标是,建立健全六大体系。这是中国环保新道路的核心内容,这也是对于经济工作的具体要求。前中国环保部长周生贤也曾说过,如果照搬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一个是走不起,再一个走了也不起作用。因此,西方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一定不能再重蹈它的覆辙了。您的看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