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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和全球化下,个人隐私如何保护?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次数:7449

  

       个人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是否还会有个人隐私。尤其是在如今信息爆炸的时代,海量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利用和共享又会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尤其是隐私和其他一些敏感信息的安全带来巨大威胁。如公民的个人信息尤其是敏感信息被滥用而得不到有效保护,则既会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如何处理好促进信息自由流动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是信息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对此,您有何高见呢?请说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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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进2023-09-05

我们做了一个具体的比较,因为调查是2020年7月份做的,我们看了之前一年还有之后一年半,大概两年半的时间,右手边的图是问卷调查之前一年的数据。蓝色的就是他们进入了多少个小程序,橘红色的是他们最终授权了多少个小程序,可以看见非常在意的这群人,他们在一年的时间里进入了16个小程序,授权了11.3个,然后在意的这群人他们平均进入了15.5个小程序,授权了11.5个,然后不在意的这群人是进入了14.3个,然后授权了11.2个。 可以看见最终授权的平均数几乎一样,这就有点悖论的意思了。他们有人说很在意,有人说不在意,但是你看这一年的时间里面他们授权了多少都一样。非常在意的那群人,实际上他进入的小程序平均是多的,所以他的拒绝率是高的,但最终他授权的数量一样,这是个挺有意思的结论。 然后我们还看了调查之后大概一年半时间,他们是授权更少还是更多。因为有的时候大家也许搞不明白这有什么后果,有可能反正糊里八涂就点了,所以我们看了之后大概一年半的时间,反而更有意思,就是在之后的一年半,非常在意的这群人,他是进入了33.4个小程序,授权了23.8个,随时间看,实际上他进入的更多,授权的也更多。然后在意的那群人是进入了32.8,那么授权24.6,不在意的那群人是进入了27.8,授权22.5,实际上可以看见从授权的总数来说,差异性反而更强了,在意的那群人反而授权的最多,不在意的人反而授权的最少。 而且总量来说其实大家都增加了,因为时间我应该一年对一年,这个是后面时间稍微长一点,但是你除个1.5发现还是比上面大。一年半过去之后,这个现象实际上变得更糟了,而且不是更好了。说他很在意或者在意的人,他授权还是越来越多,不是越来越少,从这种意义上讲,悖论似乎变得更严重了。作者:熊伟,美国普林斯顿大学金融学讲座教授及经济学教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学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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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洋漪2022-07-26

美国方面,原来数据保护相关的法律体系由多部不同领域和层级的法律组成,执法机构包括联邦和州政府各个层面。近期,美国国会或有在数据隐私、数据安全等领域进行统一立法的趋势。2022年6月,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库克主张美国在联邦层面制定强有力的隐私立法。2022年7月,众议院投票通过,继续推进《美国数据隐私和保护法案》的立法过程,该法案旨在为科技公司如何收集和使用美国人的数据设定一个国家标准。(文:任泽平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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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静观2022-01-30

阿里云无心之过?如果心存善意就应该向正式机构无差别公告。首先很欣慰是国人最先发现的漏洞,值得总结的是企业和相关部门对新实施法律的贯宣要跟上,配套的规章制度要及时完善,忘羊补牢犹未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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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新2021-11-03

数字时代,如何规训智能科技,防止技术外力包裹的“任性”是重要命题。10月23日,由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五届全国智能科技法治论坛”在京举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在致辞中解读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监管功能强化以及对智能科技的规训。他认为,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往往被技术中立的外衣包裹,甚至被算法等操作系统黑箱化。个人信息活动本质上具有智能科技活动的性质,不同于一般的行为治理,必须进行科技治理。个人信息保护法建立了强大的监管体系,并且深入到技术治理层面,最终目的是规训技术,让其向善发展。 龙卫球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法,明确把保护放在首位。可以看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一条就明确“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他指出,个人信息活动它有特殊性,对于其保护功能的定位,需要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治理体制监管。 他解释称,传统民法对私权的保护是自主管理模式,先以确权的方式确立权利,一旦遭到侵权,可适用侵权法予以救济。但是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本质是一种科技活动,或者说是科技的应用活动,这使得问题更为复杂。个人信息权利主体往往面临着认知困境,信息不对称也导致结构困境。权利人无力行使权利,行为人也不会自觉履行义务。“针对这种失灵,不是说打掉自主管理,而是要强化它,让自主管理变得真正可行,可通过外压进行外部监管。”龙卫球强调,外压不是简单的行为外压,要变成一种技术性的监管,强化制度与外部协同、一般责任与特殊责任配合、行为治理和科技治理结合。重点是防止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赢者通吃,约束通过技术外力包裹的任性。 (作者:王俊,实习生王泽莹 编辑:钟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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