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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互联网寡头及外资控股的国内互联网巨头,每年从中国赚取巨额的利润,这些互联网平台公司是否应缴纳数字税?

发布日期:2021-04-10    浏览次数:7361

  

        从农耕时代到工业时代到信息时代,技术力量不断推动人类创造新的世界。互联网以改变一切的力量,在全球范围掀起一场影响人类所有层面的深刻变革。

  

        而互联网时代的明显标志,大约是在2010年左右出现的互联网思维让我们意识到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如果以阿帕网的出现为标志显然是不合适的。如今各大企业都在利用互联网赚得盆丰钵满,境外互联网寡头及外资控股的国内互联网巨头,每年更是从中国赚取巨额的利润。所以您觉得,这些互联网平台公司是否应缴纳数字税呢?如果您有何锦囊妙计可以安邦治国平天下,赶快来《共绘网》评论区参与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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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人参与  条评论

谢东风2021-08-03

滴滴、联想、阿里,这些都是买办资本,赚中国人钱,砸中国碗,骂中国娘,早该惩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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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落深山2021-08-02

可以看做是一次国家除内奸、挖间谍的行动!要想走向星辰大海,必须杀一儆百,有这个胆魄吗?很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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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毅2021-07-31

严查汉奸、间谍和他们背后的金主,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涉及大数据的网络平台,要扎紧篱笆,决不能一罚了之。对有外资背景者,更要睁大双眼,预防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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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林2021-07-26

李光满:范冰冰偷逃税一案,最后以补税罚款了之,偷逃税者没有一个受到刑法处理、下狱坐窂。阿里垄断一案处罚182.2亿元,也没有人受到刑法处理。现在滴滴一案,“严重违法违规”,如果事实证明向美方提供审计底稿和在中国境内收集的巨量地理、交通、人员信息,泄露国家重要秘密,对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安全造成重大损失,那么这次会有人被依法逮捕法办吗?如果所有问题都只是罚款了事,那今后还如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如何阻止一些人的侥幸心理?杀一儆百,说的意思很明白,是杀一才能儆百,杀鸡才能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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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俊杰2021-07-20

尹帅军:阿里被罚款182亿只是个开头,“不懂政治的互联网巨头,不懂中美博弈的巨头,早晚会付出代价!不只是阿里,其他也是如此。在世界大势和历史洪流中,这些巨头早晚得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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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永政2021-07-15

毛泽东有句话,“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这是真理。当然面对一个如此强大的中国,西方他们不敢把军队派过来送死,在核武器存在的今天,贸然的战争是毁灭性的,他们在寻找一个战争以外的方法,改革开放给了他们这个机会,有机会让外资进入中国,也有机会合法的雇佣中国的“买办”来帮助他们进行活动,但是他们却很不高兴,为什么?因为在中国始终有一个中国共产党站在他们上面,注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防止他们对中国进行大规模的经济掠夺,无论你如何钻法律的空子,无论你如何花言巧语,也无法随心所裕的行动,当然,他们可以用大把的钞票收买一些官员,但是无法收买整个党,更无法用钱来控制住整个国家,即使投入再多的钱,中国的支柱产业,钢铁,军工,资源等都被牢牢的控制在国家手里,他们更担心,一旦遇上类似日本那种掠夺,共产党是否会用他们手中的权利越过法律来强行制止对中国的掠夺,这确实让他们坐立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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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潘2021-06-15

杀富济贫,杀的是贪官污吏,挤出的是脓包祛除的是腐肉,为中国时下的政治生态环境鼓掌。希望能继续下去,让国富民强,早日实现伟大民族的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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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双承2021-05-20

举两家企业例子:阿里巴巴和腾讯。这两个公司每一家的市值几乎等于中国石化+中国移动,超过4000亿美元、差不多3万亿人民币,而中国石化和中国移动都是不到2万亿人民币的市值。阿里巴巴和腾讯的大股东,即真正拥有这两个公司的人,都不是中国人。腾讯的最大股东Naspers,是南非的,占股40%左右,马化腾占10%左右;阿里巴巴的最大股东是孙正义,日本的,占30%股权,马云只占7%~8%股权。我开玩笑说,这是典型的中国人打工打成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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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世来2021-05-05

之前,阿里的罚单是按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的4%罚款。美团2020年营收1148亿元,若按照4%的标准计算,预计美团此次罚金最低也要付45.92亿元。 二选一,市场监管总局早就释放出“反垄断趋严”的信号。 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了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 会议指出,我国平台经济在快速发展中风险与隐患逐渐累积,危害不容忽视,依法规范刻不容缓。其中,强迫实施“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掐尖并购”、烧钱抢占“社区团购”市场、实施“大数据杀熟”、漠视假冒伪劣、信息泄露以及实施涉税违法行为等问题必须严肃整治。 其中,强迫实施“二选一”问题尤为突出,是平台经济领域资本任性、无序扩张的突出反映,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公然践踏和破坏。强迫实施“二选一”行为限制市场竞争,遏制创新发展,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根治。 “二选一”的历史由来已久。其本质是独家交易,又称为排他性交易或独占交易,指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要求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而不得与其他竞争对手进行交易的行为。阿里因“二选一”被处罚的讨论才刚结束不久,业内早就在猜测下一个被处罚的企业,很快结果就来了。 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召开之后,4月14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就美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近日判决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赔偿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共计约35.2万元。 判决书显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美团方面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依据是,其与饿了么的用户群体高度一致,并且在争夺商户、消费者亦存在此消彼长的竞争利益,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美团方面以调高费率、置休服务、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限制、阻碍商户与其竞争对手“饿了么”交易,排挤竞争,拉扎斯公司必然因此损失流量、丧失订单而遭受损失。 美团方面曾要求商家下架在饿了么的店铺,如果拒绝下架,则需重新签约,费率从18%上调至25%;针对不重新签约且不下架店铺的商家,置休其服务,让商家无法在美团平台正常经营。另外,针对个别反映强烈的商家,美团先后采取在高峰期停止平台店铺显示、置休服务、将起送金额调高至500元/单,配送费用调高为50元/单,配送范围缩小至500米等手段阻碍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建立正常的交易关系。因“二选一”而被立案调查,也不应该以交罚金为终点,这是一次反思的机会。(来源: 投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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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月照我影2021-04-23

果然是没有钱不能解决的问题!处罚不到两百亿保了平安,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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