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害怕任职期间政绩受到影响,现在很多地方的政要们热衷于封堵案情,抵制媒体。殊不知,他们封闭的是群众的合法知情权,是群众的合法参与权,他们封闭消息的举措实质上是在帮助那些犯罪分子畏罪潜逃,严重些就属于窝藏罪犯。而如果在每次重大案件发生之后,地方政要们能果断决策让当地公安机关及时在网上公布通缉犯的照片和个人信息,利用各种媒介给罪犯布下了一张天罗地网,让他无处逃遁从而帮助快速破案,也能使群众了解事件来龙去脉,警惕身边可疑人员,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这样两全其美,为何不进行通缉犯信息公开呢?你觉得要不要在网上公布通缉犯的照片?这样可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