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年龄要相差40岁以上”,这样一条规定致使江苏徐州一位女孩十八年来一直成为黑户,到现在高考报名也迟迟未果。户口对中国人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户口的缺失将给此类被收养者的教育、婚姻和工作养老等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该规定的合理性需要重新审视。首先,我们必须承认收养法之所以有如此规定,是出于对女童的保护,但问题在于,年龄限制就能让女童免受性侵吗?近些年发生多起性侵案,其中主角不乏六七十岁的老年人,老年人涉性犯罪呈现上升趋势。所以,在民间的收养中,保护女童免予性侵,武断设定一个年龄门槛,其实并不合理,这样只会把一大批有收养能力的公民排除在外,同时大量弃婴变得无家可归。真正有效的办法应该是对每一个具体的收养申请人做全面细致的评估。像国外有的国家就规定,25岁以上的公民都可以收养儿童。但申请人在收养之前,必须接受严格的个人和家庭调查。批准收养后,政府和相关儿童组织还会进行长期跟踪调查。收养年龄需差40岁,合理吗?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