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
而所谓国企的性质,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质就是企业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就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而国企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共享利益。各国壮大国有企业,才能让人民均等共享利益?您认为这种观点正确吗?请您畅所欲言,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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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布力论坛:现在贫富悬殊成了必须直面和解决的问题,那么未来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经济社会的核心逻辑会有重大改变吗?比如可能会牺牲一定的效率,以保障公平和社会稳定,从“效率优先”转向“公平优先”。 李实:我认为,发展这个大逻辑应该不会变,但在此基础上可能做一些微调。过去我们更多强调发展、效率、做大蛋糕,可能顾不及其他相关目标。现在这个阶段,要考虑到共享,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意识形态(社会公平)问题,而是把“人的发展”放在第一位。社会进步不能只靠一小部分精英,而是要激发所有人的能力和潜力,因此必须考虑分配结果的共享程度,让所有人拥有公平发展的机会。如果穷人、低收入人群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他们的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社会的发展潜力会越来越大。从“人的发展”来考虑实现共享的逻辑,大家都能够接受。现在很多人问“效率优先”是不是要转成“公平优先”,我认为,至少“效率优先”不至于再进一步强调,但“分配优先”也不能作为主流口号,需要在二者中取得平衡。我不赞成“效率与公平矛盾”的提法,把效率与公平看为一种对立的关系,是对公平概念的一种误解。实际上效率与公平之间不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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