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就是将许多复杂多变的信息转变为可以度量的数字、数据,再以这些数字、数据建立起适当的数字化模型,把它们转变为一系列二进制代码,引入计算机内部,进行统一处理,这就是数字化的基本过程。
当今时代是信息化时代,而信息的数字化也越来越为研究人员所重视。因为数字信息管理办法存在着质量信息采集与管理不规范、数据质量问题追溯不易;信息质量过程控制有法不依,效率低下;质量决策与分析信息不全等问题,制约了全球数据的进一步发展。
而随着全球研发、生产、采购和销售过程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各国政府管理部门越来越迫切地希望采用全球单一数字信息系统来辅助质量管理并和其他部门实现信息化沟通。而实现全球品质工程的基础是有效地实行数字化管理系统。因此《共绘网》认为应尽快制定全球单一数字市场的基本标准与准则,促进全球数据的自由流动。对此您持有什么态度呢?请激发您的思想火花,为实现世界梦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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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跨境数据流动、数据本地化、源代码转让、网络安全方面的分歧。这些方面,美国认为跨境数据流动日益成为国际贸易的血脉, 贸易规则应以最经济、技术高效的方式跨境流动,只受合理的消费者数据保护措施限制。为达到这个效果,美国主张:贸易规则应确保消费者和企业可不受随意性和歧视性限制地跨境传输数据;应禁止数据本地化,贸易规则应保证企业不被要求在其服务的辖区建立单独的、资本密集的数字基础设施,以为其客户服务;禁止网络拦截,贸易规则应确保网络接入,确保政府不随意拦截或过滤网络内容或要求网络中介这样做;应保护源代码,不应以市场准入为条件要求公司分享其源代码、商业秘密和算法,贸易规则应确保政府不设置此类强制要求;禁止强制技术转让和歧视性技术要求。网络安全方面,美国认为尽管网络安全威胁会削弱对数字贸易的信心,但过于宽泛的网络安全保护会使数字经济窒息。贸易规则应确保政府能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来减小那些限制和扭曲贸易的威胁。 日本认为限制数据流动将使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参加全球价值链更为困难;为了促进数字市场的健康发展,世贸组织应考虑在成员体间就确保数据自由流动原则达成协议。在数据和计算机设施本地化方面,日本认为,企业对计算机设施地理布置做战略性决定时,会考虑操作成本和效率及对冲各种风险;政府强制要求服务器布置于其境内会阻止企业进入该国市场,考虑到会增加的成本和风险;因此,世贸组织应为促成成员体就不对服务器等设施本地化施加强制性要求达成协议。在网络安全方面,日本提案强调自由和开放的网络,认为应确保政府不随意干预和进入任何特定网站或服务和对任何特定服务的提供(包括境内和跨境)施加不公平的限制。此外,还提出应对政府获取私人或行业数据设置清晰的程序(包括法规),以保护消费者数据和商业秘密。 欧盟在2019年提交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世贸规则和承诺建议》中亮明了其对跨境数据流动和源代码传输方面的看法。其认为在数据流动方面,成员体应确保跨境数据流动,以促进数字经济下的贸易发展。跨境数据流动不应因以下因素受限:a.成员体要求在其境内使用计算机设备或网络元素用于处理,包括强制使用其境内许可的计算设备和网络元件;b.要求数据位于其境内,为了存储或处理;c.禁止在其他成员体境内存储或处理数据;d.使数据跨境转让视是否在成员体境内使用计算机设备或网络元件而定,或依据数据或计算设备本地化要求而定。在源代码传输和获取方面,欧盟提议为成员体不应要求传输、获取由其他成员体法人或自然人拥有的软件的源代码,除了一些例外情况。此外,欧盟也提出应开放网络接入。总体来看,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的跨境数据自由流动要求、反对数据本地化,以及要求开放网络等对发展中经济体很有挑战。(作者:戴 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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