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的“南海仲裁案”事件中,一些欧美媒体甚至奥巴马总统都将海牙误解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CA)为联合国机构或海牙国际法院。其实,两者毫无关联,海牙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才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成立。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联合国成员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早在1994年,经过7个月的生意,利比亚和乍得才从法律上结束了持续22年之久的边境纠纷。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和世界各国的强大,一些领土纠纷和争论性问题仍未停止,急迫需要有一个全新统一独立的司法机关来裁决,因此,共绘网提议,将国际法院从联合国独立出来,成立全新的全球统一司法机关?您对此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