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绘网,新闻,热点话题,最新热点资讯,今日热点,热点新闻,一周新闻热点,热点新闻事件,热点评论

手机版
手机扫描二维码访问

营商和言论等可以自由,但政府有义务列出负面清单与制定普适价值观,告知民众底线?

发布日期:2018-02-02    浏览次数:5599

  

  

自由是一个政治哲学概念,在此条件下人类可以自我支配,凭借自由意志而行动,并为自身的行为负责。自由的最基本含义是不受限制和阻碍、束缚、控制或强迫,或者说限制或阻碍的不存在。

“自由”在中国古文里的意思是“由于自己”, 就是不由于外力,是自己作主。可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因为自由应该建立在不伤害他人,不破坏或消极影响社会,不损害国家及民族前提之下。所以无论是营商自由还是言论自由都是相对的。但不乏存在某些对“相对”二字熟视无睹的人,故而《共绘网》认为,政府有义务列出负面清单与制定普适价值观,告知民众底线您说呢?

相关热词搜索:营商 言论 自由 政府 负面清单 普适价值观 底线

Related Information

赞同(20)  |  中立(0)  |  反对(0)  |  收藏

 赞同    中立    反对   登录 | 注册   需要登录才可发布评论

  • 赞同评论
  • 中立评论
  • 反对评论

一共有人参与  条评论

杨汉洲2021-03-24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丰富监督手段。建议各级媒体参与营商环境的监督。为了监督机制的公开、透明,还可以引入“好差评制”,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市场主体可以对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情况进行评价。“以前有人开玩笑说,要是能像网络购物那样给政府评分就好了。现在部分省市在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有了类似设计,值得全国推广。”

(0)
1 1条信息

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