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顾名思义,为野外环境生长繁殖的动物,一般而言,具有以下特征:野外独立生存,即不依靠外部因素存活。
随着人类的不断发展,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受到威胁,很多种类的野生动物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于是它们便成为了濒危野生动物。还因为某些野生动物的“特殊功效”被夸大,导致其大量遭到猎杀,例如海马、鱼翅、虎骨、燕窝、冬虫夏草等等。《共绘网》不禁想,人类有人道主义保障,而野生动物也是地球母亲孕育的生命,对于它们我们是否也应给予更多福利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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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生态系统中,人是主人,是本位。人不应该也不可能仅仅为了自然的完美与和谐才去保护环境,只能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和去追求自然的完美与和谐,而且判断自然是否完美与和谐的标准只能由人来决定。离开了人和人的利益,自然环境、生态系统对人类又有多大的意义呢?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可以在某一段时间内让某些人牺牲一些利益,但首先必须保证他们的生存。当一头濒危动物危及一个人的生命时,当然最好的办法是在不伤害它的情况下保护人的安全。但如果只能在二者间作出选择的话,就只能选择保护人,即使那是一头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动物。同样,在一些人的最低生活水平还无法维持的条件下,即使他们的生产方式有害于环境保护,也只能暂时容许,除非其他人能够在不损害他们尊严的前提下提供足够的帮助,他们能先摆脱困境。一条鲸在发达国家的海滩上搁浅,人们千方百计将它推入海中加以解救,但当它搁浅在非洲海滩时却被饥饿的人们当食品吃了。我们固然应该赞扬解救鲸的人,但也没有理由指责吃掉它的饥民,如果他们确实找不到其他食品、又没有得到及时救助的话。如果有谁应该受到批评,那就是为什么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竟然没有给他们必要的救援,而与此同时一些人正为改善他们宠物的生活条件不遗余力。国际保护南极海豹的条约就将“必要时作为人与狗的食物”列为允许捕猎海豹的例外情况之一。如果在南极活动的人以及为他们拉雪橇的狗到了不得不以海豹肉维持生命时,平时的保护对象海豹也只能作出牺牲。这样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人的生命的珍惜和对“以人为本”原则的共识。我并不反对保护动物,将人类的爱心施及动物本身就是人文精神的体现——连动物都会受到人的保护,人对同类无疑更应该关怀有加。何况任何事都有次序,有轻重缓急。与人相比,动物毕竟是第二位的,动物的利益岂能与人类的利益相提并论?原载《葛剑雄文集》
一次特殊的英雄救美,让新疆阿克苏的葛先生一直念念不忘。 12月10日清晨,他正像往常一样晨跑,突然听到一阵微弱又急促的鸟叫。原来,天气太冷,一鸟儿的两只爪子冻在了河边栏杆上。 看到鸟儿惊惶地扑腾着翅膀,葛先生赶紧上前,双手轻轻捂住鸟儿的小脚。不一会儿,掌心的温度便融冰解冻,鸟儿展翅飞走后,又飞回来在旁边的树枝上逗留了一会儿,仿佛在表示感谢。 葛先生说,这种感觉很奇妙,“我就觉得这真是一种特殊的缘分”。 无独有偶,近日,首都的圆明园里也展开了一场特殊的救援。 一只小黑天鹅幼崽被冻在了彩虹桥湖面上,由于冰面太薄,工作人员只能趴在冰面上,小心翼翼地匍匐接近小天鹅。 两米、一米......在围观游客的鼓励下,工作人员终于顺利靠近天鹅幼崽,轻轻把它救出。 两件小事,在寒冬中传递出珍贵的暖意,也引发出关于人与自然、人与动物的思考。大家都知道燕梳楼长期致力于公益助学事业,迄今为止已帮助320多个孩子找到了“爱心父母”。 但我思考的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在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我们能为这个大自然,为那些濒临困境的生物做些什么?个人救助能量有限且充满随机性,我们该如何去保护这些可爱的生灵?(燕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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