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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人权带有“功利性”,而法治和全球化则属于“公共性”,后者占上风,社会才能进步?

发布日期:2019-08-16    浏览次数:7368

  

  

        一直以来,西方世界四处宣扬自由人权等,殊不知,自由和人权带有十足的功利性,只有法治和全球化则属于公共性,方能促进全社会乃至世界真正进步。

       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自由民主国家,其民主政治被认为是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民主政治的典范。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西方式自由民主逐渐体现出不完整性和缺陷性。在自由和人权的庇护下,发达国家肆意挑起战争,干涉他国内政,退出国际组织,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作用。在此对比下,中国一直坚持法治和顺应全球化发展的轨迹,势头强劲,可以真正促进社会进步。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快“畅言一下”跟大家聊聊你的看法吧。毕竟每个人的观点,都是一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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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子2021-06-29

人性复杂多变,善恶同体,法治是惩恶扬善的制度保障,是守护人性之美、遏制人性之丑恶的重器,是建设美好家园必然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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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淡溪桥2021-02-17

关于民主与法治何者优先,这是近年来国内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我认为,它们之间不存在何者优先的问题,也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冲突,它们的关系从根本上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因为,民主与法治的各自问题意识是不一样的。民主要解决的是统治的合法性或正当性问题,法治要解决的是统治之优良与低劣的技艺问题。尽管民主与法治两者之间存在着张力,但并不是互相敌对的关系,不能对两者的关系做机械式的理解,而是要从相互制约的促进方面予以理解。对此,著名的民主理论家乔万尼·萨托利曾在《民主新论》中讨论过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他把民主界定为“有限的多数统治”,而非“无限的多数统治”。“有限的多数统治”的另一种说法就是法治的民主或宪制的民主,而非绝对意义上的大众民主。他这样说:   “我曾经论证了民主不单纯是人民的权力,现在我要坚持认为民主也不是单纯的多数原则。‘多数原则’只是有限多数原则的简单说法。……纵观人类历史,多数——种族的、宗教的或仅仅数量上的多数——事实上一直在迫害少数派,有时甚至到了灭绝少数的地步。……我拿得准的是,民主不是没有限制词的(因此是无限制的)多数统治。民主的运行原则是有限的多数统治原则。”(《民主新论》第一版第34-35页)(作者|高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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