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这些年来,大拆迁是全国许多城市的普遍现象。而那些认为拆迁补偿不多,要从发展商那里取得更符合自己的利益的人变成了“钉子户”。如今,钉子户现象在中国比较突出,其中牵涉到很多复杂问题。《共绘网》想说,既然已得到合理的、公平的补偿,满足了诉求,为何就(还)不尊重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呢?他们这样做无形中剥夺了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不是在找各种借口来阻碍社会发展吗?而一些国家或地区“拆迁”困难,不仅拖慢了城市更新速度和公共产品建设,还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加大了社会治理成本……不能因少数人的一己私利而侵犯了大多数人的财产权(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您是否赞同呢?你有何高见?快“畅言一下”跟大家聊聊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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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旧改将提速,旧改签约率85%可申请政府干预。深圳旧改将再次提速!7月3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城市更新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经@房地内参 梳理《规定》中涉及到的关键信息,深圳目前在加大旧改推进力度方面,主要有以下两个重磅信息: ——签约人数达到85%以上就可借助政府的力量来进行沟通推进;——规定了区政府可强制执行的情况。 除此之外,此次《规定》亦对未签约房屋征收的相关细节进行了明确,如区政府负责征收、补偿方案内容、建立双向沟通机制、不配合征收情形处理方法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征收人不申请行政复议及诉讼,又拒绝搬迁,区政府可申请强制执行,进行强制搬迁和拆除。此类举措无疑意味着政府在干预力度上将有所加强,这对于旧改进程的推进将起到明显的积极作用! 拆迁有救了,钉子户将彻底消失?那么,为何此次《规定》要重点明确未签约相关细节呢? 这恐怕还要从今年年初深圳发布的“取消双百”、“规定签约率95%即可征收”的条例说起,其中规定了旧住宅区签约面积与签约人数双95%后可征收;城中村合法住宅、住宅类历史违建签约人数单95%后可征收。 但众所周知,深圳作为全国城市更新政策最为先进的城市,当市场化程度过高时,行政干预就会相对削弱。在实际的旧改项目执行过程中,已列入旧改计划的项目,仅有不到50%取得了实施主体。也就是说,落地到执行可谓是困难重重!这就导致在没有相关细则支持的情况下,有超50%的项目还是依然要达到100%的签约率才能真正启动旧改。如果《规定》按照当前的意见稿来落地执行,一旦签约率达到了85%,针对那些无论如何也不搬走的“钉子户”,相关部门将有权对其进行强制执行,从而让其搬迁,为顺利拆除扫除障碍,有利于缩短旧改周期。
制度红利你不能视而不见。四十多年来,在改革开放的正确道路上,中国经济发展速度世界第一。今天已经是世界第二的经济体,在巨大的基数之上,仍然是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 只要不怀有偏见,都应该承认这是伟大的社会实践。如果这一奇迹发生在一个小国家,还可能是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或得天独厚的条件所致,如发现石油等等;而当这一奇迹发生在世界上人口最多而人均资源偏少的中国,那又是怎么发生的?它的内在机制何在? 唯一的答案,就是制度的红利,制度有效性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强动力。制度红利,包括土地公有而不是资本私有,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红利,也是中国经济奇迹的唯一答案。 除了这个唯一的答案,你就是掘地三尺也不可能找到第二个答案。全体中国人享受到了这种制度优越的红利,这就是十多亿人生活水平的全面改善,综合国力的极大提高。来源:国政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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