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是互联网时代、是信息社会(信息在全球流动),数字主权理念应运而生,全球数字主权的划分和管控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所谓数字主权,就是一个国家对搜集产生的数据存储、传输、处理、运用、运营的权利,以及可以对设施设备进行独立管辖,并采取措施,使其免受他国侵犯的权利。早前,苹果手机泄密一事引起国际上下的热议,尤其涉及到泄露中国客户的隐私,令人气愤。更严重的是,除了手机,西方更多的高科技设备正在试图或者已经窃取我国经济、政治机密,数字主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共绘网郑重发问道:全球互联网信息社会数字主权如何划分(界定)?它的边界(界线)在哪里?各国政府如何管控数据?您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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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彼岸的欧盟方面也逐渐意识到这场科技革命所带来的更深层次的危机。相比美国,欧盟在一些核心使能技术(key enabling technology)研发和应用上一直处于落后位置。欧盟在其官方发布的《欧洲技术主权的核心使能技术》文件中清晰的指出:欧盟在先进制造和材料、生命科学技术、微/纳米电子和光子学、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和应用上在全球处于劣势。背后的原因有二:一是由于缺乏研发资金,特别是来自私营领域的资金,欧洲远远落后于中国和美国;二是鉴于欧盟缺乏必要的技术技能以及相关行业领导者,欧洲有潜质的公司往往被他国企业收购。(作者:宋欣 )
工信部部长肖亚庆:加强数字经济治理,营造良好发展生态。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为政府治理带来了诸多挑战,平台垄断、数据跨境流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资产权属等问题凸显,全球数字经济治理面临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要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我们要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建制度、强监管、保安全,不断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完善数据资源管理。建立多级联动的国家工业基础大数据库和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等行业数据库,打造分类科学、分级准确、管理有序的数据治理体系,探索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制度和机制。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推进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立法。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推动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特征和规律的政策体系、监管规则,依法依规加强包容审慎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加强关键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构建安全风险管理框架和效果评估体系,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推动网络安全产业创新发展,构建先进完备的网络安全产品体系,深化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 深化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加强同沿线国家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建设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制定,携手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有人说,台积电的大部分股权都属于美国,张忠谋本人还是美国人。这根本就不是台湾公司与美国政府之间的对抗,而是美国自己的家事。这是不对的。除了股权,我们更加要看控制权。比如某打车公司的股权,大部分都属于日本软银和美国优步,但我们能允许它把商业数据提交给美国吗?台积电的商业数据不只是台积电的,它打包一起卖掉的是它所有客户的商业机密,包括众多大陆和台湾公司的芯片订单。这些数据一旦提交给美国,那么,全球51%的芯片订单,在美国政府面前都将是透明的。谁的芯片订单越多,越说明它的高科技产业越活跃。从而,美国能够精准锁定那家公司,进行精准打击。比如,中国某一家公司的5G芯片订单突然比美国所有公司的5G芯片订单都更高,那么,你觉得美国会不打击它吗?这等于,美国直接偷看了全世界各国芯片的底牌了,通过芯片精准狙击各国高科技企业。这样一搞,谁还敢信任台积电?台积电是一把尖刀。这把尖刀可以捅向美国,也可以捅向中国。如果捅向美国,美国苹果、高通等公司的5G芯片将全部停摆。但如果捅向中国,华为、小米、OV等5G手机也同样将全部停摆。现在,台积电向美国投降,大陆的芯片产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而且,台积电举了白旗后,三星的白旗还会远吗?韩国政府还顶得住吗?美国反手就能利用台积电,施压三星。全球能够量产5G芯片的只有这两家公司。当这两家公司都向美国投降后,全世界的5G芯片产能将全部被美国所掌控。因为除了台积电,韩国三星,SK海力士之外,全球芯片企业前十名中的其他7名,全部都是美国公司。这是一个很坏,很坏的消息。
2017年12月,中国提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要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要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保护,强化国家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增强数据安全预警和溯源能力”。2019年7月,在G20大阪峰会的数字经济特别会议 上,中国提出“共同完善数据治理规则,确保数据的安全有序利用;要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 设,促进互联互通;要提升数字经济包容性,弥合数字鸿沟”,“数据安全”已上升到了我国国家安全战略高度。 近年来,我国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数据及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数据资产价值得到确认。政府部门、企业持续加 大在数据治理、数据存储、数据保护、数据加密等方面的重视程度和投资力度。2018年5月,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标准。针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规范 了个人信息控制者在收集、保存、使用、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等信息处理环节中的行为,禁止了个人信息非法收集、滥用、泄漏等,保障了个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0年4月,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央首次明确数据成为继土 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之外的第五大生产要素。 2020年6月,12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推动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法》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 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按照《办法》有关要求,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确保关键信息基 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 2020年8月,《数据安全法(草案)》公开发布,从法律层面清晰定义了数据活动、数据安全,提出国家将对数据实行分级 分类保护、开展数据活动必须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等,明确了在我国境内依法开展数据活动。2021年4月,《草 案》进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数据安全法》正式发布指日可待,其将是数据要素国家战略的基本法,强调了数据 安全是数字中国重要战略举措的根本保障,体现了国家对保障数字经济安全的决心与信心。 《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以及即将出台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其他规范形成配套组合,将成为国家 整体数据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护国家关键数据资源安全和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内容来源丨华为、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解决数字鸿沟与数字壁垒问题的对策建议。重预防:多维度积极预防数字经济摩擦以及潜在的数字经济风险。当前我国在数字经济摩擦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提升主动防范风险的能力非常有必要。第一,转变发展数字经济的理念,将数字经济的发展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从政治、经济、科技、社会等多领域思考和制定发展规划,提高数字经济战略的兼容性。第二,改变过往相对消极的应对策略,积极组织专业研究人员评估全球范围内的各类数字经济风险,结合我国国情制定针对性的预案。第三,建设涉外数字法律服务中心,聚合法律资源、培训法律人才、推动法律交流,为互联网企业在海外经营提供充分的法律协助,鼓励企业从被动合规、形式合规向主动合规、实质合规等方向转变。 找伙伴:以弥合数字鸿沟为契机,寻找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伙伴,共同应对数字壁垒。在面临欧美发达国家构筑的数字壁垒时,应更多地尝试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以弥合数字鸿沟为契机,逐步在发展中世界形成中国数字经济产业优势,进而争取全球范围内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构建的话语权。第一,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中,硬件基础设施投入与软件应用服务推广相结合,降低使用数字技术的成本,提升应用数字技术的能力。第二,与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合作,在发展中国家推广中国“电商扶贫”“淘宝村”等成功经验,促进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就业与经济发展。第三,在世界互联网大会、博鳌亚洲论坛等多边对话平台,提出更多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中国方案,争取更多伙伴国家的支持。 求突破:集中优势力量在数字技术关键领域实现突破,不断扩大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优势。数字经济的脱钩倾向,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各个国家在数字经济领域没有很强的依赖关系。如果我国能够实现关键领域突破,形成显著的优势,则欧美国家构筑的数字壁垒将会自动瓦解。第一,应加大在5G技术、数字货币、数字城市等领域的科研投入,争取实现关键性的技术突破,在数字技术上不断创新。第二,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例如短视频、网络直播等,不断提升用户体验,不断提升数字能力。第三,依托这些优势领域的创新,以点带面,带动其他相关领域的走出去,使得数字壁垒“不攻自破”。(作者:马述忠,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二级教授、浙江大学中国数字贸易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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