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2015年以来,全球跨境电商行业不断发展,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增长,给世界经济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跨境电商是从传统外贸发展到外贸电商,再进一步发展成为跨境电商的,跨境电商发展至今,也不过二三十年的时间,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提升,跨境电商呈现出爆发式增长。随着互联网的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全球性物流网络的构建,未来各国各种各样的商品都将上“网”,通过电子商务来完成交易,与此同时,全球将统一发行法定数字“世界币”,免去纸质货币的繁琐,结合云数据、区块链和“互联网+”等平台,将快速促进各国各方达成贸易合作(买卖),这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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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发布的《数字贸易发展白皮书(2020年)》,数字贸易本质是贸易方式数字化,即数字对接、数字订阅、数字成交、数字结算;贸易对象数字化,即数据要素、数字内容、数字服务。数字贸易发展特征是:以安全有序跨境数据流动为驱动、以平台和平台的服务体系为支撑、以全球性数字化生态为发展方向。 贸易数字化能够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进而为供应链融资提供更加深刻的洞察,也为进一步提升贸易融资系统的透明度提供助力。反过来,贸易数字化还将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贸易融资途径促进金融普惠。 国际商会数字化标准倡议主管Oswald Kuyler表示:“我们并不是在数字化征程的起步阶段,也许已经处在半途中。我认为金融界大概需要五到十年来完成这一过程。通过关注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这三个要素,我们将可持续地推进转型。”
近年来跨境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已证明其本身的发展潜力。未来,无论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普及率提升和带宽/流量的提高,更多人(尤其是年轻人) 养成在线消费习惯,以及更多商品生产和服务提供及销售的网络化, 都将推动数字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国际贸易中跨境数字贸易的分量也会提升。鉴于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我国应将发展数字贸易(包括跨境数字贸易)视为发展数字经济的一部分,更加重视推进其发展的政策和营商环境营造。我国在2016年发布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 国家信息化规划中,提到过要促进信息经济全面发展,并设定了“十三五”时期的信息消费规模和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发展目标。然而,对数字贸易并未突出强调。未来有必要强调并完善和构建新的政策支持体系。这就需要从数字贸易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吸取经验。 例如,美国商务部于2014年发布了《数字经济与跨境贸易》报告,2016年又启动数字专员项目,以重点拓展一些贸易伙伴国市场。欧盟在今年3月初公布“到2030年的欧盟数字转型”愿景,内容涵盖:(1)数字公民:数字权利(包括网上经营自由、个人数据和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原则(安全可信的在线环境、数字教育和技能普及、以人为中心的数字公共服务);(2)多国项目(支持互联可互操作安全的数字单一市场的项目);(3)数字时代的国际合作(监管和研究合作、设计数字经济包)等。2020年,欧盟还推出了数字市场法案、数字服务法案等。这些基础制度框架和愿景的构建,都将在未来推进数字欧洲和欧洲数字市场的发展。(作者:戴 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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