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报道,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在8月2日称,特朗普政府将在“未来几天内”对白宫认定为“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中国软件公司采取行动。蓬佩奥说,美国政府眼中的这类中国科技公司包括TikTok(抖音国际版)和Wechat(微信)。
显而易见,美国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在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有关企业做有罪推定并发出威胁,违背市场经济原则,暴露了美方所谓“维护公平自由”的虚伪性和典型的双重标准,也违反了世贸组织开放、透明、非歧视的原则。既然如此,那中国是否也应收购(控制)Facebook、推特、谷歌、微软、亚马逊等在中国的业务公司呢?各位看官们觉得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吗?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评论。同时,感恩您随手传递到朋友圈,让更多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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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自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势在必行,如果现在不动,早晚也会成为卡脖子问题。我在用win7系统,有几万个漏洞,修补漏洞会使电脑很慢,干脆不修补了,放开让美国黑客来偷看姐姐们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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