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出现越来越多的富豪,而富豪都热衷于资产移民,导致大量资金流入国外,目前,随着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每年流失到国外的资金数量越来越大。
从我国对外资商业试点开放开始,一批国外著名的商业巨头就采取各种的策略进入中国市场,包括:日本八佰伴百货、美国的沃尔玛……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如火如荼,国外互联网的巨头也来分一杯羹,大家所熟知的腾讯、淘宝、百度和京东等均不同程度上都有外资的注入,并非根正苗红的中国民族企业。由于外资控股(戴着国际资本的镣铐),中国目前的平台商业、游戏行业和(澳门)赌博产业等几大板块即软体经济与虚拟现实,每年都流失大量的资金到国外,令人惋惜。中国强大,必须带动民族企业的强大,减少外资的侵入……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如果您有何妙计可以安邦治国平天下,赶快来《共绘网》的评论区参与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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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来已运行14年,2022年完成首次修订,将于8月起实施。反垄断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中的适用规则是本次修订的重点。 一是明确反垄断不是一味反“大”,不是打压头部企业。不是单纯从市场规模入手来打击垄断行为,而是从具体行为的影响方面来看平台经济的垄断行为是否造成了社会负面影响,并以此来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竞争行为。 二是贯彻宽严相济理念,一方面,反垄断处罚标准从严,与此前相比大幅提升。另一方面,适用企业从宽,增加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简单来说,企业具备免责条款,若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反垄断标准,可以不予禁止。(文:任泽平团队)
为了围堵和打击中国,美国流氓无所不用其极,各种招数全部拿出来,我们不能被动应战,要发挥各界的智慧拿出一个总体方案,全面反击。主动打击其痛处,让其知道流氓也怕打狗棒。
每位消费者掌握的智能化三要素(智能手机,休闲时间,日常的消费款)却成就少数科技巨头,(BTAJ…)形成两极分化,贫富差距越来越大,造成社会的上学难,养在难,吃上安全食品难,看病难……等等问题,只有建设一个以消费者主导的第二代互联网(公共网络)承认消费者手中三要素的价值,就可以解决以上的所有难问题!
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大家应该还有印象,2020年11月2日,国家人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四大部门约谈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等高管,11月3日,上海证交所“暂缓”蚂蚁集团上市,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连夜约谈27家中国互联网巨头企业。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下发”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意见稿。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1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这是到目前为止国内在反垄断方面作出的数额最大的处罚,或可认为是中国对互联网平台垄断经营、对互联网垄断资本集团作出的最严厉处罚,是一次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政府对阿里巴巴给予巨额处罚,是在发出一个强烈信号,任何想要控制中国经济、搞乱中国经济秩序、破坏中国营商环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坚决打击和严厉处罚,自由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在中国行不通。
政府的信号已经明确无比:资本营利必须遵纪守法,资本发展必须以国家利益、社会福祉为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执政者是要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的。 这个底层逻辑连大洋彼岸的达里奥都看得清清楚楚,平台企业的大佬们怎么可能不懂。但懂并不代表就发自内心赞同,或真心实意为之付出。最近几天,互联网大佬们开始重新解读企业名称的内涵。是企如其名,幡然醒悟的平台巨人要担起历史使命,还是抖抖机灵,依然做个自私贪婪的平台巨婴?还需要听其言、观其行。
在传统互联网时代(BAT时代),还可以有很多依附在上面的公司,比如天猫上有很多营业额过亿的店铺,微信/微博上有很多大V等等。 在算法时代,只有平台才能挣到钱,那些所谓的网红/商家,其实都被平台牢牢卡住脖子,主动权很小。 当然,今后个体与人个体的收入差距会缩小,因为每个平台都有自己的”算法“,这种算法会自动调节个体的收入差距。这是商业发展的必然,也是文明发展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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