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作为一种文化,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一个民族的文化素养,在传递商业信息的同时,既产生经济效益,也产生社会效益,塑造品牌,引领时尚,对人们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明星作为有一定“公信力”的公众人物,与广告相结合,必然会增强产品的宣传力度。但近年来,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明星所代言的产品涉嫌欺诈行为的案件层出不穷,愈演愈烈。有些明星在巨额广告收益的诱惑之下,丧失了社会责任意识,他们在对产品的性能和功效没有进行调查,甚至不做基本核实的情况下,完全按照广告制作人的要求,言之凿凿地向大众吹嘘产品的神奇功效,客观上成为一些不良商家的吹鼓手,欺骗了消费者。名人凭借其公众形象,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完全无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损人利己的同时,也贱卖了自身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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