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3月1日起,深圳开始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全市将近6万家餐饮服务场所作为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止吸烟,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其熄灭烟头,不熄灭的可以劝其离开。这被称作是“史上最严”的禁烟条例。
在中国,烟民不在少数,吸烟不仅极大危害自己的身体健康,而且被动吸烟也有害健康,在公共场所吸烟更是不文明、缺乏公德的表现。为了禁烟,政府及各地区部门在近些年不断出台一些禁烟条例,首次实行禁烟行动是在2011年1月。但总的来看,禁烟条例治标不治本,这也是公共吸烟行为至今未能完全杜绝的最大原因。政府一边在出台禁烟条例,将各个公共场所改造成无烟区,但另一边,烟厂照旧正常运作,各式各样的烟出现在市场上,它们有着一批固定或者又新增一批顾客,存在买卖,就无法禁烟,因此,禁烟要从源头抓起,烟厂必须停止运营。禁烟条例,是治标不治本吗?关掉烟厂后,国家失去税收大头,国家要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