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稳定就业和推进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家成长的重要平台。当前,在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我们要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的基本方针,推动民营经济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征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近40年来,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出口创汇、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回望来路,中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理论上的“有益补充”与实践中的初步发展(1978—1992)。从1978年邓小平提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到党的十二大提出“鼓励和支持劳动者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再到党的十三大提出“私营经济也是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标志着我们党开始认识到市场因素对调节经济利益进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采取了稳妥的、有限度的政策支持。这一时期,“草根创业”开始兴起,柳传志、鲁冠球、年广久等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群体正式诞生。全国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从1978年的14万人快速增加到1992年的2467.7万人,私营企业第一次被纳入官方统计数据,达到13.9万户。
第二阶段,理论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实践中的快速发展(1992—2002)。这一阶段,国家更加重视保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提出“三个有利于”,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第一次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全国掀起了一场以体制内人群下海经商为特征的创业浪潮。民营经济表现抢眼,现代企业制度开始真正建立起来,这一时期,全国个体工商户增长了54%,从业人员增长了92%;私营企业达到243.5万户,增长了16.5倍,税收贡献976亿元,增长了243倍。
第三阶段,理论上的“毫不动摇”与实践中的跨越式发展(2002—2012)。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非公经济36条”、《企业所得税法》、《物权法》等政策法规密集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法律体系日益完善。这一阶段,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互联网创业浪潮的兴起等也都为民营经济提供了更多机遇。全国个体工商户首次突破4000万户,10年间私营企业增长了3.46倍,从业人员增长了1.03倍,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双双超过60%。
第四阶段,理论上的“三个平等”与实践中的转型发展(2012年以来)。从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再到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强调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重申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进一步坚定了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信心。“鼓励社会投资39条”“促进民间投资26条”等政策的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到今天,民营经济占GDP比重、税收占全国税收比重、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都超过半壁江山。华为公司等一批大型民营企业崛起为世界级企业,全世界有1/3的人口在使用华为的产品和服务。
二、新常态下民营经济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民营经济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新环境。国际上,世界经济仍将长期处于结构调整期,贸易保护主义有所强化,金融市场动荡不稳,全球贸易持续低迷等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在国内,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的方向转变,人口老龄化加快,“互联网+X”业态不断丰富,经济运行中结构性矛盾凸显,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正在形成。在此背景下,中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一系列机遇与挑战。
面临的机遇主要有:一是新型城镇化。据测算,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能拉动消费增长约1.8个百分点,拉动投资增长约3.7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不仅能创造巨大的消费市场和投资空间,还能通过提高非农产业的劳动参与率为民营企业提供稳定的劳动力供给。二是产业高端化与智能化。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民营制造业迈向“高精尖”、走向价值链和产业链的中高端提供了重大机遇。三是经济服务化。我国消费呈现出的规模扩张与需求升级并存的新特点,不仅为民营企业在养老、医疗、互联网等相关产业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了机会,还有利于倒逼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四是社会信息化。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形成潜在的巨大市场空间。五是发展绿色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有利于开拓新能源和环保产业的发展空间,为民营企业创造绿色低碳经济机遇,同时规避绿色贸易壁垒、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六是经营国际化。依托“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等,民营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既有利于对冲外需疲软、外贸下行的压力,又有利于应对贸易保护主义。
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一是市场准入存在壁垒。一方面是民营企业投资领域越来越多元化,另一方面是投资障碍仍然繁多,一些民营企业面临“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的阻碍,甚至有的民间资本根本不知道“门”在哪里,“想投却无处投”。二是一些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转型的“火山”。部分作为创新主体的民营企业,面临创新能力不足而“不会创新”“不能创新”,创新人才匮乏而“无法创新”“不敢创新”的困境,陷入了低端竞争陷阱。三是融资难、融资贵成为民营企业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一方面是大量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信贷资源流向实体企业受阻,另一方面是劳动力、资金、资源、土地等要素价格不断上涨,高成本进一步挤压企业的利润空间。四是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仍需改善。从总体上看,我国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在不断完善,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产权保护力度不够、政府信用缺失、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官商勾结”、“为官不为”等问题,一些企业家缺乏安全感和方向感。
三、努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到转型升级的历史新阶段,关键是要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难题,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大力拓展民间投资的发展空间。要切实打破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以“法无禁止即可入”为原则,加快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消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的显性或隐性门槛,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要引导国企调整产业布局,最大限度地为民资在一般性竞争领域腾出投资空间。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让民资在不同层次上进入国资垄断行业。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放大效应。
破解转型的“火山”,提升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加快实现企业治理结构专业化和产权结构多元化。推动民营企业发展战略转型,鼓励民营企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分工协作中实现联合创新,在不同文化环境下实现开放式创新。构建创新的人才激励机制,实现创新、创业、创富联动,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转型。加快民营企业“走出去”和民资海外投资步伐,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国际化品牌,增强民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破除融资的“高山”,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助力民营企业摆脱发展困境。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放宽金融市场准入,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和参与组建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转变金融机构的经营和服务理念,引导商业银行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建立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规范融资中评估、审计、保险、登记等金融中介服务收费,构建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稳步发展“新三板”市场,规范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组合出拳降低民营企业成本,要落实好“营改增”等减税清费政策,降低税费负担;规范和清理贷款中间环节收费,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控制存贷款利差,降低融资成本;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降低用工成本;进一步降低用地、用能、物流成本和其他制度性交易成本。
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民营企业产权的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让“有恒产者有恒心”。要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维护政策的连贯性和确定性,增强政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细化政策措施,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提高政府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稳定民营企业家预期,既要鼓励领导干部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坚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又要鼓励企业家在法律的框架内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多沟通多交流,坚持“洁身自好、走正道”。
(作者:辜胜阻 韩龙艳,单位: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武汉大学)【来源:《求是》2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