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与上合组织实现互动发展
发布日期:2017-10-27 浏览次数:1157
在2016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塔什干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促进本地区经济整体发展,中方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同各国发展战略对接,希望上海合作组织为此发挥积极作用并创造更多合作机遇。”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的“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惠及周边和世界,为上合组织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一带一路”区域合作战略倡议与上合组织区域合作机制互为机遇、互动发展,既彰显了中国推动国际合作的特殊作用与开放胸怀,也显示了二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
发展理念相通
上合组织成立以来,各成员国共同倡导并践行的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催生了强大的凝聚力,激发了积极的合作意愿,成为上合组织成功发展的重要思想基础和指导原则。上合组织成员国文化背景和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各异,但在“上海精神”指引下,各成员国坚持以平等互信为基础、以互利共赢为原则、以对话协商为手段、以共同发展为目标,坚持开放透明、不针对第三方,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型安全观,确立了长期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开创了结伴而不结盟的国际关系新模式,也为国际社会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实践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带一路”倡议涵盖地域更广,沿线各国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差异巨大,推进合作更需要各国以诚相待、相互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古代丝绸之路是一条贸易之路,更是一条友谊之路。在中华民族同其他民族的友好交往中,逐步形成了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特征的丝绸之路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就是要继承和发扬丝绸之路精神,把我国发展同沿线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把中国梦同沿线各国人民的梦想结合起来,赋予古代丝绸之路以全新的时代内涵。”
“上海精神”和“丝绸之路精神”异曲同工,都强调共同发展、和平合作的理念,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中国参与上合组织和倡导“一带一路”的初衷就是支持各国共同发展,“我们既要让自己过得好,也要让别人过得好”,“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合作不要对抗,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别国合理关切”,不针对第三方,不谋求政治势力范围。中国还通过上合组织和“一带一路”建设积极阐释和实践正确义利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带一路”建设不应仅仅着眼于我国自身发展,而是要以我国发展为契机,让更多国家搭上我国发展快车,帮助他们实现发展目标。我们要在发展自身利益的同时,更多考虑和照顾其他国家利益。要坚持正确义利观,以义为先、义利并举,不急功近利,不搞短期行为。
中国参与和引领区域合作的新理念不但加强了上合组织内部的凝聚力,也使“一带一路”吸引力持续增强,越来越为地区和国际社会所认同和推崇,开创了地区国家建立新型合作关系的新思路。
追求目标相同
上合组织旨在通过成员国的密切合作,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实现共同发展繁荣。上合组织所在地区内外形势复杂多变,一些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长期难以消除,各国求和平、谋发展面临的挑战很多,需要各国协力应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需要树立同舟共济、互利共赢的意识,加强合作,联合自强,把上海合作组织打造成成员国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使其成为成员国共谋稳定、共同发展的可靠保障和战略依托”。
“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中国坚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道,增进互信,巩固友好,深化合作,加大相互支持,在自愿、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携手构建务实进取、包容互鉴、开放创新、共谋发展的“一带一路”互利合作网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要携手同心、精诚合作,弘扬丝路精神,早日建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共创共享美好未来”。
上合组织和“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都是促进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就是在国家之间、区域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协作、连带发展的良性关系,建立一种全新的价值链和利益链,构建命运共同体。在以往的区域化实践中,一些大国只顾本国利益甚至损害其他成员国利益,或者奉行保护主义,排斥竞争对手。而中国倡议各国共同打造的区域共同体,安全上要风险共担,共同应对各种挑战,特别是涉及面更广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政治上要平等相待,相互坚定支持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经济上要互利合作,积极挖掘互补优势,更多考虑弱小国家在发展问题上的关切;文化上要包容互鉴、相互尊重,通过密切的民间交往和人文交流,深耕厚植友好感情。归根到底,就是“各国要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真正认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带效应,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共赢”。
实践路径相近
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多边经济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和路径非常近似。上合组织提出要通过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逐步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一带一路”建设明确提出要实现“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共同打造开放合作平台。交通、能源、金融、产能以及人文领域的合作,既是上合组织的合作重点,也是“一带一路”早期收获的亮点。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互联互通;进而培育区域大市场,构建跨境大通道,促进经济大融合,是两者都非常看重的合作路径。
上合组织与“一带一路”建设都注重自上而下的政策和战略的相互协调与对接。上合组织已启动了多层次的会晤协商机制,包括国家元首和政府总理的定期会晤;签署了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建立了50多个不同级别、多个领域的合作机制,共同制定了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及落实措施计划,各领域务实合作不断取得积极进展。“一带一路”建设同样注重顶层设计,强调要与各国的发展战略相对接,包括与一些区域组织的发展规划相对接。中国还将于今年5月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邀请伙伴国家领导人、国际组织负责人等坦诚交流,共商合作大计,共建合作平台,共享合作成果。
上合组织所在区域同样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地区,二者在很多方面相得益彰,互为平台。由于二者不少项目是共同的或者相互联系的,因此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投融资平台,可以同时为二者提供支持。中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规模已达1600亿元人民币,有助于在此基础上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本币互换和结算合作。在2015年上合组织郑州总理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同上合组织各国发展战略及欧亚经济联盟等机制对接,促进地区开放、包容、共享发展;建议在关注安全、经济、人文三大传统领域基础上,重点强化上合组织安全、产能、互联互通、金融、区域贸易、社会民生六大合作平台。这实际上也是“一带一路”在该区域建设的基础工程。
发挥作用相融
上合组织是政府间合作机制,“一带一路”是政府、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共同参与的平台。两者虽然是不同层面的合作,主体也不完全相同,但都受到地区国家广泛欢迎,务实合作成果越来越多,国际影响力越来越大。上合组织成立后,中亚地区迎来了较平稳的发展阶段,成员国和睦相处,有效应对各种挑战。“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短短几年收获了大量早期成果,其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产能合作、产业园区合作方面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上合组织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深层次合作发挥了引领和先导作用。在总结“一带一路”早期成果时,在中亚地区“落地开花”的重大项目往往与上合组织有关,如中国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已签署产能合作的政府间协议,确定了包括51个项目、总额达260亿美元的合作“大单”。随着印度、巴基斯坦即将正式加入上合组织,上合组织成员国面积将占到亚欧大陆的三分之二,人口总数将占全球的五分之二。此外,上合组织还有4个观察员国和6个对话伙伴国,横跨欧亚,已经成为最具影响力、号召力和生命力的地区组织之一。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都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它们之间在地区层面的合作未来可以拓展到“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国家,成为后者延伸发展的重要依托。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安全合作持续深入,也有助于为“一带一路”提供战略安全支撑。另外,上合组织成员国确定了“世代友好”的原则,其人文交流合作也可以为“一带一路”的“民心相通”打下基础。
而“一带一路”建设则可以成为上合组织成员国突破发展瓶颈的新机遇,成为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切入点和区域经济合作新的增长点,推动开创上合组织发展新局面。上合组织扩员后,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将超过15万亿美元,但贸易规模却相对较小,还有很大潜力。为进一步推进区域贸易合作,各成员国正加紧磋商,希望推动上合组织国家贸易、通关更加便利化、自由化。对于很多上合组织成员国来说,更迫切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实现对外经济合作的多元化。“一带一路”建设正好可以满足这些需求。
当今世界,多样化、多极化趋势没有改变,国际格局进入深刻调整期;同时,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任何国家都无法离开对外经济合作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由于差异性的存在,只用一个标准、一个规则来“整合”地区合作是难以完成一体化目标的,新的区域化进程需要新理念新方式来引领和推动。“一带一路”不是要替代各种成型的国际组织,而是要把中国的发展与对外经济交往更大限度地融合;上合组织也是在尊重成员国各自国情的基础上努力寻求合作契合点。二者都为探索新型区域合作模式、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提供了有益借鉴,二者相辅相成、协调推进也必将产生1+1>2的效果。
(作者:孙壮志,中国社科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来源:《求是》2017/8】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