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和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与传统行业广泛融合,逐渐形成了“互联网+”的技术革命和战略性新型业态。致公党中央调研组通过调研了解到,我国互联网医疗发展总体较快,范围广泛、形态多样,包括了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的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医疗信息自助服务、数字病理远程会诊、数字化医疗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
信息技术与医疗卫生行业的全面健康融合,可以大大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突出体现在:借助互联网技术扩增、输送、转化优质医疗资源,使发达地区和大城市的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到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一定程度上缓解“看病难”;降低患者就医成本,避免过度治疗与重复检查,缓解“看病贵”;改进医疗机构工作流程和模式,提高医疗行业效率和医疗质量,避免“看病乱”;互联网医疗下全新的健康管理技术、手段和理念,能够在管理健康、预防疾病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缓解“看病多”。
互联网医疗给我国的医疗卫生发展带来了新思路、开辟了新路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问题,比如亟须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实际运营效果缺少充分的数据支持,应用受阻,叫好不叫座;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尚不健全等。对待互联网医疗这一新生事物,要深入分析其利弊,使其趋利避害。既不能有“过错”,更不能“错过”良好的发展机遇。要合理使用互联网技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真正实现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共享发展”理念。
一要重视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坚持分类指导、顺势而为。
随着移动互联网“春潮带雨”般急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的多样化,更多的社会力量进入互联网医疗行业已是大势所趋。要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坚持分类指导,明确互联网医疗发展中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禁止什么。允许互联网医疗在医疗服务流程优化、健康监测指导、医疗保健信息发布等方面发挥优势,可首先引导公立医院在慢病管理、康复项目等部分安全性可控的医疗服务项目上,借助互联网医疗设备做专业管理;鼓励医疗机构间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术交流、病例讨论、经验分享等;规范互联网医疗网上健康和疾病咨询,禁止无执业资质的企业和无行医资格的人员在互联网上开展医学诊断治疗。
二要明确有关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政府既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卫生事业发展中带来的机遇,也要积极应对“互联网+”带来的巨大挑战,在公共治理与监管上有所创新,做好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并给予相应的投入;医疗卫生机构要加速改革步伐,积极转变观念,推动互联网医疗和传统医疗的互补和对接,同时认识到互联网等快速发展的技术手段并不能取代医疗本身,互联网医疗发展仍应以医院为主导;互联网医疗企业在继续创新探索,利用互联网医疗的技术和思路,推动传统医疗领域改造的同时,也应重视企业社会责任,规范企业行为,不做侵犯公民隐私、损害公共利益的事等。
三要突出重点,助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重视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上制定规划、标准,协调各部门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建立起一个全覆盖、整合各方信息的大数据平台,真正实现数据共享。加强政策性引导,开展统计和分析,引导各类资金稳步投入,并保持区位、产业结构以及产业布局的合理和科学;统筹考虑各方利益关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行业准入、医师多点执业、医疗纠纷处理、信息安全等;规范准入标准,明确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范围,设定医疗机构进行互联网医疗必须具备的“门槛”,制定互联网医疗技术服务商、医疗机构和医师的准入标准、服务流程和管理规范,厘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互联网企业的责任归属;完善监管制度设计,根据服务内容和运营模式明确监管主体,加强对互联网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和引导等。
(作者:郅建言,致公党中央供稿)【来源:《中国政协》2016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