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间洁净,心中安静,如果整栋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连影子都悄然隐匿起来,这时,我最愿意做的事就是朗诵。
坐在地板上,选一本诗集,挑一首喜爱的朗诵,开始时可能心中不安,吐字犹豫,那些句子跟声音如水与油一般无法相溶,然而,当字句一一闪过,如熟悉的路牌被艰难地辨认,我感觉像是回到了曾经走过的地方,夕阳如歌,世界美丽的地方清晰,平庸的地方被虚化,加在一起如一场电影的背景,这个电影的主题则是,我怎样跨越长长的日常之路,与激情重逢。
我愿意承认,多数的时刻,尤其是菜市般杂乱的白天,我是一个投入地庸俗着的人。我捍卫自己的利益,很失风度地斤斤计较,有时候我和人生气,也让别人生气,有时候恰恰相反,我委曲求全,吞进生活全部的剩烟头。这些时候,我有多么的不甘心,我看到一些闪光的、辉煌的东西在远处闪烁,海市蜃楼一般地提示着这世界的神奇与神秘,而这些,却与我毫不相干。
我还很年轻的时候,就喜欢用一个词:努力地。我的老师批评我,你怎么总是这么努力,为什么不能够更自然地生活?可是,直到今天,我还是喜欢努力,我喜欢那种紧张感,喜欢里面渗透的个人意志,我甚至喜欢不自然,我想不自然的东西会有一种奇崛之美,是个人对于既定事物的背叛,或者说私奔,便是最后被证明是失败的了,它的光彩也在这失败的过程中释放出来。
我的朗诵,便是这么一个不自然的东西,我喜欢读的是这么几首诗,顾城的《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安然地起首,我的朗诵自由地翻过一座座山岭,越过深沉的盆地,到达那入海口,当我念出“我只有我,我的手指和创痛,只有撕碎那一张张白纸,让它们去寻找蝴蝶,让它们从今天消失。”十指连心的疼痛从声音转换到自身,我甚至下意识地撰紧自己的手指,仿佛它真的受了伤。
余光中的诗我喜欢念那首《寻李白》,我觉得这是一首用来朗诵的诗,而另外一些是用来看的,我大声地朗诵着,对着墙壁,念“酒入豪肠,七分酿成月光,余下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一些气流便从白纸黑字间升腾而起,给我的孱弱加进了一些磊落之气,用杜拉的话叫“不死的英雄梦想。”
最后,我多半会以艾略特那首《情歌》结尾,这首诗很长,可是读到最后我还是觉得不过瘾,它起势很低,是一个像我这样的庸人的迷乱与彷徨,尽管对矫揉造作与言不及义的生活生厌,却永远没勇气离开,就此将自己推上一个紧要关头。
他总是自问,我可有勇气,我可有勇气,又总是自嘲,我们还有时间,我们还有时间,还有的是时间犹豫一百遍,或看到一百种幻景再完全改过,在吃一片烤面包和饮茶之前。我的血液随之冷热,仿佛是另外一个人在宣读我的命运,我知道我命定地陷入平庸之中,不关天分,关乎选择,我像诗中的主人公那样放弃了冒险,放弃了那一次次的冲锋陷阵,兵刃相见,围城与突围,耻辱与荣光,我其实害怕这一切,便是成功也让我心悸,小小的心脏承受不起宏大的感觉。
幸福,或者悲伤,似乎都没有委曲求全,否则,为什么我们宁可委屈一辈子,也不肯涉足到另外的世界。当然,还是有些不甘心的,于是,我朗诵,我在我的声音里消磨了平生意气,或者说,实现了我的平生意气。
(作者:闫红)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