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要健康推进,职能部门的规范操作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税务部门需要通力协作,配合好税改工作。这里不仅牵扯国税部门,地税部门由于税改带来的“保收”及协同国税的压力,工作任务可能更加繁重。欣慰的是,随着税改推进,地税部门管理获得了创新,工作效率获得了保障。此外,国税与地税的整合,税收交叉领域的规范性问题,也被提上了日程。
税务部门的自我完善
地方税务部门怎样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地方税收压力呢?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一位领导曾向本报记者表示,主要通过拓展征管来应对。
“其实地方目前的收入压力还是比较大的,但不能将此与‘营改增’直接联系。江苏这边经济形势还好,企业状况与经济活力都不错。地税不掌握出口企业的状况,海关是单列的,但外贸这两年一直增速较缓。随着‘营改增’推进,我们对个人所得税和一些地方税种征管力度会加强,靠转变征管方式来稳固税源。通过加强征管力量,使用现代化的手段,‘营改增’对地税的影响尚不至于过大。”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一位科级干部告诉本报记者。
财政部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财政收入9953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828亿元,增长9.1%。其中,中央财政收入4801亿元,同比增长12.1%;地方财政收入(本级)5152亿元,同比增长6.4%。营业税收入1177亿元,同比下降1.8%。
“如果还是营业税过多,就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表面看占一时便宜,从长远发展看是要吃亏的。过渡时期征管上的大量问题不能一下解决,唯有通过不断改良来解决。”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一位研究员告诉本报记者。
“江苏经济比较发达,税源多,像之前的专管员,一个人管几百户、几千户根本管不过来。有事没事跑企业,既浪费时间,又起不到实效,企业还烦。现在规定无风险不应对、无任务不下户,如果风险评估没有测出风险,你就不能去企业,否则会被举报。这是对诚信纳税企业的信任和精神奖励。深化征管改革,将过去暴露的问题细化、明确,并进行纠正。基层的管理者之前很有权力,现在权力不归个人,且责任明确,如果评估局查出风险,去企业又找不到问题所在,就要承担相应责任。相关改革前后推了几年,开始阻力重重,由于坚持最终推了下去,现在基本全部到位。江苏不存在由‘营改增’产生地区间税负高低导致的企业迁移问题。进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后,企业专管员已经没有灵活给予企业优惠的权力,纳税人找人托关系是没用的,一切业务都在办税大厅一站式解决。”上述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人士表示。
本报记者过去的调查显示,在“营改增”行业全国铺开前的部分省市试点的时候,存在着由于省际和地区税负不同而导致的企业迁移现象。
“企业迁移曾经在省际之间产生,徐州过去存在跟山东临近地区抢税源的现象,这种情况近两年没有了。多到基层会对‘营改增’了解更充分,发达的、发展中的、落后的地区都去看看,才会形成全方位认识,对能推到什么程度心里才有数,单看数据不能充分说明问题。中国地域广、差异大,不宜全部一刀切地推行。从理论上来说增值税税制结构要好一些,是直接税,更加优化。企业主则最关注税负高低,办理税务是否方便快捷。”上述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人士说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认为,不同地区间的公共服务均衡化,有利于缓解税收在地方影响的不均衡性。
国税、地税应增强协同性
一位不愿署名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向本报记者表示,“营改增”涉及机构改革,现在部分经济业务征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区分不够明晰,一个经济活动或是其不同过程可能存在国税、地税分别征税的现象,统一征收机构,划分好收入归属很有必要。
就此,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生导师付志宇告诉本报记者,需加强国税、地税机构对接,乃至合并重组国税、地税机构。另外,由于原营业税纳税入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改革后不能很快适应以票控税,很多地方仍沿用核定征收的老办法,使得增值税的优点难以发挥,也让国税部门无从掌握实际发生额,这在未安装税控打印机的属于交通与服务交叉行业的出租车领域表现最为突出。因此应尽快统一发票制度,尽快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取消地方附加。
官方消息显示,自2015年1月1日起,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合并政府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登记窗口,统一受理纳税人的设立税务登记手续,实现税务登记“一站式办理”。同时,2015年起,市地税局开始委托市国税局代征一税两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北京市强化了国税局、地税局的联合税务登记管理,对纳税人提交的各项申请资料,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双方进行共享。
“税改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两不管和两都管的问题,后者税负就加重。江苏地税在着力做好‘营改增’国税、地税衔接,减少税源流失和漏洞,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有关问题处理好,有利于‘营改增’继续扩围。不过从理论研究落实到实际操作有个过程,江苏省已经算发达省份了,个别方面依然不尽完善。江苏地税希望通过信息手段、与国税的交互平台、软件设计等达到信息共享,避免出现两不管和两都管的问题。‘营改增’相关政策还是财政厅牵头,税务局向财政厅靠拢,国税、地税协调方面需要改善。至于国税、地税合并的问题,现在还说不准,有人认为这也许是以后的趋势。”上述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人士表示。
前文所述的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人士认为,税务机构是否合并不重要,关键要将税收与经济、社会的关系沟通好。税收机构合并并非“营改增”的必要条件。
(作者:宋晓亮)【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