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信是一种精神心理状态。这种心态必须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和条件支撑,才能充实而坚定。中华民族之所以应该和能够自信,主要的理由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对整个民族主体的历史和现实的清醒的自我认同,因此要避免因主体割裂而导致的自我丧失;二是站在中华民族主体的立场上,敢于担当,做好应对任何挑战的心理准备。
正确认识我们的文化,要避免“近视症”和“散光症”
文化的本质是人的生活方式,不同文化是由不同人的生活方式积累和凝聚而成的。中华文化的主体,是经过几千年凝聚起来的整个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载体和成果,是中华民族历来“所想、所说、所做”的全部。所以,首先不应把主体割裂,断言中华文化的主体仅仅是某些中国人,而不是古往今来的全体中国人。例如,不能以为中华文化仅仅是历史上帝王将相和君子大人的文化,而不是大众的文化;或仅仅是某个区域、某个民族、某个阶层的文化,而不是使各个区域、民族、阶层连结、融汇在一起的文化;或仅仅是名彪青史的那些“成功者”的文化,而不包括全部“承担者”“探索者”甚至“失败者”的文化……总之,不要把中华文化只当作是自己喜欢或记恨的那些中国人的文化。否则,看待中国文化就会犯上“近视症”“散光症”或“偏视症”。
也不应把文化与历史相割裂,只讲它的某些现象和形式。例如,不可误信中国传统文化只存在于过去的言说和文章典藏之中,而不在中国人世世代代的生存发展、辗转腾挪的艰苦曲折之中;决不应把文化仅仅看作是嘴皮上的功夫,看作是文字游戏、概念堆积,看作是可以各取所好、探幽索隐、卖弄学问的一套话语,从而脱离了文化的深层意蕴和真实意义。要正确认识中华文化,应该超越就典籍说典籍,把我们中华民族在每一方面历来“所想的、说的和做的”加以一体化的思考,区分历史言说中的“实然”和“应然”,知道什么是说到做到的,什么仅仅是想到说到而从未做到的,等等,并弄清个中的缘由和来龙去脉,才能知道其中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虚假的,也才能判断究竟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
说到底,我们的民族文化自信,首先要表现为中华民族主体意识的回归和到位,使大家同心同德地担当起我们的历史责任。这就需要确立并自觉保持全民族、全历史、全方位的文化主体意识,绝不能以任何方式割裂中华民族主体及其与中华文化的联系,也不能接受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推行的各种割裂。现实中的割裂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大体可以归结为“横向”的和“纵向”的两种。
例如在“中外”问题上,推行和维持一种“文化血统论”,企图实现单一“纯正”化的血统,则属于“横向”割裂的一种。要知道一个基本的事实:我国今天的文化,已呈现出“中、西、马”三大源流交融汇合的新面貌。无论其中有多少得失曲折,仍有哪些未尽通达之处,事实都在于,“中西马融合”是近代以来中国从被动变主动地面向世界、走上现代化道路的一个正常状态,也是弘扬“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民族精神进入新时代的应有表现。只有如实承认并理解了这种现实,才能真正从实际出发,追求与国情相一致的文化目标,进入健康、积极、富有建设性的思考和探索情境。相反,如果无视或拒绝这一现实,无论主张“中体西用”还是“西体中用”,都会陷入究竟什么是“中”,什么是“西”,什么是“体”,什么是“用”之类的话语纠缠、斤斤计较之中,与现实脱节。那种将现实分而化之,谁都想“一体纯正”,片面追求弃此就彼的主张,就像伊索寓言所讽刺的“隔离所有江河,就可以喝干大海”一样,是一种偏激的想象和盲目的追逐。它带来的并不是自信,却很可能会导致自卑或狂妄。
两千多年来,中华文化不断变化,保持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不变精神
清醒的主体自信意识,决不是目光短浅的孤芳自赏、自我安慰,也不是顾盼自雄式的妄自尊大、装腔作势。放在当代全球化视野下,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一定源于对过去与其他民族通过相互交往、相互促进才能赢得共同繁荣历史的记忆,也源于寻求继续共同繁荣的善意和智慧。而这正是中华文化传统中的一个特色。
中国人在生活实践中早就体会到,必须依靠“通变”来追求善治、平安和幸福。当然变中有不变,变也是为了保持主体的地位及其根本目标的不变。因此古人总结出两条最重要的原理和原则:一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二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天”主阳主刚,“地”主阴主柔(容)。两条结合起来,就是主张要依天地之道,始终把“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作为根本的目标和尺度,用以实施一切变与不变,做到刚柔并济,阴阳和谐,兴旺发达。
两千多年来,中华文化的确是在不断变化中,保持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不变精神。“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不仅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的精神纲领,也是中华民族得以生长壮大的文化基因、遗传密码。它使中华民族具有了宽广、从容、务实而机敏的胸襟气质,也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无数在变中求不变的经验、技巧和具体成果,可以说无所不包、应有尽有。它们都是变化演进过程中的具体收获,因此有一定历史阶段性的特征,并非终极不变的样式。唯有“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这种精神本身,才是中华民族特有且不可替代的文化“真身”。失去了这个“真身”,中华民族就不再是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无限生机和丰富多彩也将不再。因此,我们无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还是振兴中华文化,在探索开发它的资源时,都不应舍本逐末,只求形式的繁荣而忽视了实质的生机。不能“神龙见首不见尾”,也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更不能“只要果实而伤害果树”。
说到对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问题,无论如何都不应简单化、教条化地“开列详细清单”。谁都不应该抱着坐享其成的态度,想要不费力地从传统中寻找现成答案。即便要开清单,也只能是一条:实事求是,继续做好自己的事,走好自己的路。理由是,我们自己就是中国人,骨子里流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血液。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批判,实质是今天的我们自我认识、自我超越的过程。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对于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人来说,应该是“因人而异,因地制宜,顺时而变”的。只要我们实事求是地对待自己和别人,从实际出发去面对问题和挑战,当我们运用勇气和智慧去解决问题时能够解决得好,就一定是弘扬了优秀的传统。不但如此,还可以说,只要是我们做得对、做得好的,就一定体现或创造着走向未来的先进文化。
总之,真正的自信,不是自我封闭、坐井观天式的自大,也不是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式的狂妄,更不是色厉内荏、装腔作势地一味叫嚣,而是那种自我清醒,直面现实,不回避风险,在任何挑战面前都客观冷静、从容镇定的气度,以及勇于改革,务实以求真,坚定前行的行动。
【参考文献】
①李德顺、孙伟平、孙美堂:《人的家园》(第三版),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3年。
(作者:李德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来源:《人民论坛》2015年10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