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组部通报了抽查官员个人事项报告的工作进展。通报称,今年以来,中组部已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已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
通报还透露,截至目前,因抽查核实发现存在问题,已有5名拟提拔的中管干部、数十名拟提拔厅局级和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
有专家指出,已经实行十多年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在中共十八大以后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正在成为真正的反腐利器。
无核实的申报效果不佳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可以追溯到1997年。
当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向组织申报收入、房产、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投资情况等重大事项。
此后,2004年和2006年,中央又多次对上述《规定》进行修订,反复强调,要认真落实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2010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简称《规定》),进一步明确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及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按照《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规定》印发以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连续4年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但效果并不明显。
中组部负责人在就此次抽查工作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谈到,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只填报不核实”,“一些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错报等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告制度的执行效果,使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作用衰减。”这位负责人说。
很多基层干部反映,他们之前经历的个人财产申报,基本上都流于形式,“上面发个表下来,你填就是,个别人甚至让秘书代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提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当有申报、核查、公示三个环节,“如果只申报而不核查的话,申报就没有多大意义,很多瞒报假报通过核查才能发现。”
一些官员的阻挠,也是申报制度“走过场”的重要原因。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由于目前一些官员收入中“灰色地带”很大,有人担心一旦真实公布,会引起社会反弹。而公务员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公务员的财产申报,使得有些官员对于申报制度存在本能的抵触。
汪玉凯认为,缺乏有效的顶层制度设计,地方的零星实践和个别官员的带头公示最终都将不了了之。“如果申报没有公开,也没有监督,其效果必然要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地方的实践变数太大,领导人更换频繁,很容易导致人走政息。”
抽查核实形成威慑
十八大后掀起了反腐风暴,加大了对官员的监督力度,实行了十余年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特别是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如果填报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搞清楚为什么,不能糊弄党组织。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组部先后于2013年12月和2014年1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
当时,中组部负责同志就《通知》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说,“与以往相比,这次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以切实增强报告制度的约束力,提高实行效果。”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之前的《规定》还作了一个重要补充,提出“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评论认为,这一条让《规定》具有了刚性的约束力,而不再像以前那样“走过场”。
同时,为了增强约束力,《通知》提出,从2014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抽查核实重点是对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
“从发现的问题看,要精确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情况,必须要有核查机制。对于不实申报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应被问责。”清华大学廉政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说。
抽查核实作为一种手段,将对领导干部形成威慑,使其放弃侥幸心理。姜明安说,“单纯申报只能使这项制度发挥两三成作用,如果申报加核查,则可以发挥50%至60%的作用,再加上公示,就能发挥更大作用。”
抽查核实的方式,包括随机抽查核实和重点抽查核实。拟提拔的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巡视工作中需要核实的对象,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对象均在重点抽查的范围之列。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汪玉凯认为,选定在新提拔的官员身上进行试点,具有可操作性。“我国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太多,核实起来不方便,遭遇的阻力也会增大。而从新提拔的官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上进行实践,不但有可能更好地启动这项改革,也能有效地抑制贪腐‘增量’。”
倒逼官员戒惧
《通知》出台后,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被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列为全年组织工作的3项重点任务之一。
中组部率先在中管干部中开展抽查核实。截至目前,中组部已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而各地各单位已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则达到了60170名。
据中组部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已基本形成组织人事部门协调一致、上下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以及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通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阻止一批“带病”干部的提拔。比如,今年以来,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
此外,通过对领导干部“家产”和“家事”情况的抽查核实,对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干净”做官起到了倒逼作用,领导干部的戒惧意识普遍增强。
上述中组部负责人说,湖北省通过抽查核实将6名发现有问题的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在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在从严治吏方面的作用已得到强化和显现。
同时,官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也成为中央巡视小组抽查的内容之一。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中纪委副书记张军此前透露,中央巡视组在首轮巡视中,已经第一次运用了一种巡视手段,就是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看看报告得实不实,查出来的问题和报告的情况能否反映问题线索。我们主要是通过这些方式方法,努力地把老虎和苍蝇找出来。”
之前,有媒体报道称,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落马,就是因为“个人事项报告不实”,被中央巡视小组顺藤摸瓜,查出了问题。
不过,此次中组部并没有公开抽查核实的结果,包括因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干部的详细信息。
对此,汪玉凯认为,抽查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开,“让老百姓知道一些细节,到底是真实还是虚假,如果不真实误差有多大,主要反映在哪些方面”。
(作者:蔡如鹏)【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