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生态产品”、“生态效益”等字眼在十八大后成为热频词汇,备受关注。
那么,当谈及现阶段的热点问题“生态文明评价制度建设”时,人们不禁会产生疑问,最好的途径是现行的“绿色GDP核算”吗?除此之外,是否还有一种核算是真正符合生态文明评价制度要求的?对此,我国林业科学家将为公众解开这个谜团。
先天不足
绿色GDP只做减法
“绿色GDP自诞生起就存在缺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首席专家王兵如是说。
绿色GDP是在西方国家认识到工业GDP的弊端后提出来的,许多组织或个人为此纷纷提出了解决办法,如可持续收入思想、生态需求指标(ERI)、净经济福利指标、净国民福利指标等观点。
王兵表示,这些观点都认识到了现行GDP是以自然资源大量消耗和自然环境遭到巨大破坏为代价,使人类居住环境日益恶化。
20世纪90年代,世界银行组织出版了《环境进展的监测》,正式提出了绿色GDP的概念,其内涵就是在现有GDP的基础上,减去资源消耗和环境退化的价值。
然而,这个概念并没有涉及到与生态产品、生态文明评价制度建设相关的理念。不难看出,该定义自诞生时起就存在着巨大的缺陷。
王兵指出,首先,在经济发展与资源价值相关的认识上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其简单地认为“经济产出总量增加的过程,必然是自然资源消耗增加的过程,也必然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过程”。这就将绿色GDP从出发点上决定了是GDP的减量因素(做“减法”),它只是简单地在核算中扣除了消耗,表现的仅仅是经济的实际水平,仍没有通过核算把人为干预下实际存在的生态价值统计出来(做“加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自然界的主观能动性作用,进而制约了创造生态价值的积极性。
其次,可持续发展是绿色GDP核算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即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绿色GDP的概念本身反映的是环境资源损失的代价,即经济与环境之间的部分影响,而没有反映出经济与社会、环境与社会的相互影响,尤其是环境所带来的生态效益与经济、社会的相关关系。因此,只能说其是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之一,而不是全部。由此看来,简单地认为绿色GDP的提出乃至其核算就能反映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可以推进生态文明评价制度的建设,就未免显得偏颇。
再次,绿色GDP的概念体现的是存量范畴,而资源再生产所带来的效益属于流量范畴,如何实现流量与存量的紧密衔接,这是该定义中没有反映出来的。也就是在定义的过程中仅仅考虑了消耗资源的量,而没有考虑资源再生产的价值,即生态效益。当前的传统社会已经向现代生态社会转型,如果只是竭泽而渔,只注重绿色经济的发展而对地球形成生态欠账,那么绿色GDP可能要大打折扣甚至是负数。因此,只有将存量考虑进去,才能极大地调动各级政府再生产活动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才会调节各级政府对环境资源的态度。
现实尴尬
绿色GDP核算制度难以推进
自绿色GDP诞生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都开展了本区域内的绿色GDP核算。如德国计算了自然资产价值和污染破坏价值,丹麦注重能源的消耗价值,加拿大核算了环境资源价值,墨西哥也将石油、各种用地、水、森林等资源纳入综合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中。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既没有哪一套公认的绿色GDP核算模式,也没有哪一国以政府名义发布的绿色GDP结果。
王兵称,由此可知,国外的绿色GDP核算同样没有正确地正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关系,因而忽略了自然界的主动性,即自然界自身的生态效益。这也是绿色GDP核算制度推广的艰难所在。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逐步推进,“绿色GDP时代”这种经济发展模式的缺陷也日益凸显。“GDP至上”、“以总量论英雄”等发展观念虽然得到了有力纠正,但是一些地方在发展理念上仍然存在着“重经济增长、轻生态建设”的误区。
王兵认为,当前,用绿色GDP考核政府业绩及党政官员政绩的评价方法一直难以开展。其原因就在于,一旦实施绿色GDP,扣除了环境损失成本,会使一些地区的经济增长数据大幅下降,此举必将会带来干部考核体系的重大变革。“由于过去是单纯的GDP增长的考核指标,现在却要在此基础上做‘减法’,这就有可能影响地方官员的‘政绩’,由此形成诸多阻力。”
事实上,在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重要性日益凸显的今天,政绩考核这个“指挥棒”必须与时偕行,才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再者,环境信息公开化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面对历史新机遇,为了探索生态文明评价制度的创新途径,中国林科院于2012年11月在国内外率先提出了“生态GDP”的概念。
王兵说,这一“探索生态文明评价制度的创新途径”首先在定义上克服了传统绿色GDP对资源价值认识的局限性、对可持续发展认识的片面性,以及对存量和流量认识的混淆性,从根本纠正了官员对政绩考核这一“指挥棒”的错误认识,在执行中实现了生态价值可以变现的技术难题。这是对绿色GDP的进一步升华和完善。
由此看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只有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指导下,充分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尤其是生态文明中强调的自然的主动性,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从观念到行为上的转变。
王兵表示,倡导生态GDP、推行生态GDP核算制度,对大众来说,可谓是一个恰到好处的“福音”。
应运而生
解决了存量与流量的关系
那么,何为生态效益?生态GDP能够弥补绿色GDP的缺陷吗?
王兵认为,生态效益就是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的生态产品,包括涵养水源、净化大气环境、保育土壤、固碳释氧和生物多样性保育等方面,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换句话说,就是自然生态系统在本身的生命活动过程中,为人类提供生活所需的资源和维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其中不涉及生态系统作为存在、遗产等所具有的功能。
王兵表示,将生态效益纳入生态GDP核算体系,不仅可以科学而客观地评价生态系统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所作出的贡献,还准确地反映出生态系统的变化与经济发展对生态系统生态效益的影响,为国家制定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政策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
同时,也弥补了绿色GDP的缺陷,重新认识了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解决了绿色GDP无法协调的存量与流量之间的关系。并充分体现出了生态文明的思想,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共存的关系。生态GDP不单单是在做“减法”,而且还在做“加法”,这样就避免了当年GDP增长率被削减,相对于绿色GDP更容易使人们尤其是政府部门所接受。
此外,森林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协调区域发展、发展森林文化产业,以及应对气候变化、防沙治沙、提供可再生能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就是说,森林为经济体系以及人类生存提供了多种多样的生态服务。所以,将森林生态系统所产生的生态效益首先纳入生态GDP核算体系中是毋庸置疑的。
“只有将环境保护上升到国家意志的战略高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环境问题。”王兵称,生态GDP对于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同时还能体现林业工作者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
王兵说,成熟的森林生态效益评估技术完全能够支撑生态GDP核算。其包括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生物多样性保育、森林防护和森林游憩8个方面。
“如果生态GDP能在中国顺利开展,这必将成为开展生态文明评价制度的创新途径,无疑会对生态文明评价制度的尽快完善与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王兵强调,通过生态效益补偿,用经济手段激励人们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维护和保育,既解决由于市场机制失灵造成的生态效益的外部性并保持社会发展的公平性,达到保护生态与环境效益的目标,还为生态GDP核算和生态效益补偿奠定基础。)【来源:《中华环境》2015年8月】
(作者:胡丽娟)【来源:《中华环境》201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