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成立已五年。五年来,创业板市场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尚有四大难题待解。
第一,创业板规模仍很狭小,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市场需要“块头”,没有块头,就没有规模效应。经过五年来的扩容与发展,截至2014年10月10日收市统计,创业板仅有上市公司397家,总市值只有2.26万亿元,流通市值仅为1.37万亿元。创业板的流通市值总规模仅相当于中国石油A股的流通市值(不含H股),是一个典型的“袖珍板”。
创业板规模过于狭小,表面原因是扩容太慢,但更深层次原因则有两个:一是核准制的行政干预与低效率;二是工业版IPO标准门槛太高。由于市场规模太过狭小,一方面导致无法满足众多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的需求,并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VC(风险资本)和PE(私募股权)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导致无法满足投资者“炒小”“炒新”的巨大投资需求,容易造成创业板过度投机。
第二,创业板IPO门槛太高,市场缺乏足够的包容性。目前深交所创业板IPO标准,基本上是比照主板的“工业标准”来设计的,再加上核准制的排队打分、好中选好、优中选优,不但加大了企业排长队申请IPO的时间成本,而且更是人为推高了创业板IPO门槛,致使许多创新型、高成长、新业态公司很难达到上市标准,尤其是暂时处在轻资产、少盈利的互联网公司,更是没有资格IPO。
很显然,过高的IPO门槛是与创业板精神格格不入的。创业板既是高成长板,更是高风险板,它包容失败,宽容倒闭。因为创业板IPO主体对应的正是高风险的创新型企业,它们同时也属于高死亡率的中小企业群体,因此现实中的创业板必须是“大进大出”、“大浪淘沙”的。为此,IPO标准就应该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唯有这种包容精神,才能尽显优胜劣汰的英雄本色与气概,只有这样的创业板,才有可能培育出一大批未来的、民族的伟大公司。
第三,创业板估值严重偏高、泡沫成分较大。以2014年10月10日收盘统计为准(数据来自各个证交所网站),刚刚走出熊市阴影的深交所创业板平均市盈率高达69.25倍,与此同时,深交所A股(含创业板)平均市盈率为32.40倍,而上交所A股平均市盈率仅为11.55倍。很显然,创业板的超高市盈率极大推高了深交所A股平均市盈率。在创业板成立前,深交所与上交所平均市盈率水平基本上是一致的,而今天包含了创业板的深交所平均市盈率差不多比上交所高出200%。
此外,我们再与两个境外创业板比较一下。按照同一个交易日收盘统计,处于牛市顶峰的香港创业板平均市盈率却只有11.32倍,同样处于牛市顶峰的纳斯达克平均市盈率仅为24.2倍。相比之下,深交所创业板平均市盈率分别比港股和美股高出500%和400%。
按照以往牛市经验推断,当上交所A股平均市盈率从目前的11.55倍上涨至30倍左右时,深交所创业板的平均市盈率是否会从目前的69.25倍上涨至200倍呢?很显然,创业板估值严重偏高、泡沫成分较大,其根本原因还是创业板供给严重短缺,根本无法满足投资者和股民“炒小”、“炒新”的巨大需求。
第四,注册制推行具有不确定性,1元退市法则何时发威?要解决创业板存在的上述问题,唯一的对策就是体制变革,即废除核准制、推行注册制。因为注册制天然地适应创业板的“市场决定”与“投资者用脚投票”的理念。注册制的实质就是一级市场“去行政化”,减少政府行政干预,消除政府对投资者的大包大揽或代替投资者判断决策,并尊重市场决定和投资者选择,最终形成“卖者有责,买者自买”的市场法则。
不过,注册制的成功推行,还需要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提高监管效率,强化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证券犯罪行为;二是投资者必须学会用脚投票,让1元股成为垃圾股的代名词,并让1元退市法则成为最重要、最流行的退市标准。这不仅因为1元退市法则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退市标准,而且1元退市法更是允许“亏损上市”的制度前提。
可以想像,在未来十年,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有望扩容至3000家,与之相匹配的场外市场其挂牌公司数量可能达到3万家以上。作为中国版纳斯达克,创业板有着广阔无比的发展前景,以其独特的创富效应刺激全民创业、万众创新。
(作者:董登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来源:中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