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江湖再起波澜。
近日,第二届路遥文学奖在北京揭晓,经过萧夏林、鲁大光、邵燕君等9位评委投票,湖南作家何顿的长篇小说《黄埔四期》以4票当选榜首。《黄埔四期》总计约78万字,此前只在《收获》杂志长篇专号上刊登了45万字,并未正式出版小说单行本。
巧合的是,去年12月3日,首届路遥文学奖获奖作品《活着之上》,作者阎真同样是湖南作家,同样作品未正式出版单行本,而且同样发表在杂志《收获》上。
笔者无意怀疑两位作家的艺术水准和评委们的艺术眼光,但作品尚未出版发行,未经读者和时间检验,仅凭几个评委的投票就断定其获奖与否,是否显得肤浅?有人因此评价,路遥文学奖必将成为文学史上的笑话。
成为笑话的早不止路遥文学奖。
近年来,国内的文学奖可谓雨后春笋。除了知晓度较高的四大文学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和曹禺戏剧文学奖,冠以名人头衔的文学奖越来越多,其中报刊、协会、高校、网站设立的奖项更是不胜枚举。
除茅盾文学奖质疑声较小外,其他打着名人招牌的文学奖大多饱受质疑。如去年的鲁迅文学奖,先是闹出作家方方质疑柳忠秧“跑奖”风波,颁奖之后又出现“新闻口水诗”纷争;首届路遥文学奖尽管一直受路遥家人抗议,但还是坚持评奖、颁奖到了第二届;去年的老舍文学奖甚至险遭取消;今年6月5日,宁夏作家王永春实名举报当地的朔方文学奖有黑幕……
文学江湖如此,其他文艺江湖也不例外。仅以书法为例,目前,书法除四年一届的“国展”、两年一届的兰亭奖之外,还有诸如行书展、草书展、隶书展等专项奖,以及诸如王羲之奖、赵孟頫奖、邓石如奖、康有为奖等以古代书法名人命名的评奖。有业内人士告诉笔者,策划书画展览、搞书画评奖已成为一些地方、机构牟利的一种盈利模式,而书画评奖则已形成一个完整利益输送链条。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冷眼旁观各类文艺奖评选丑闻,我们不难发现,之所以丑闻不断,无非一个“利”字作祟。
一些作家、书画家为了获奖,不惜采用跑关系、行贿等手段,无非是为了“一举成名天下知”,进而以名博取更实际的利益。据圈内知情人士透露,有女书画家为获奖甚至不惜对评委以身相许。为了啥?一旦获奖,其书画作品价格将因此成倍增长。他对笔者说:“给你算笔账吧,一个书画家获奖前每平方尺书画作品只能卖到1000元,获奖后每平方尺立马能飙升到两三千元,一般人还能清高吗?”
一些文艺奖的主办地设奖目的并不为繁荣、发展文学、书画艺术,只为吸引关注,带动地方相关产业发展,为当地换取现实经济利益。负责运作“闻一多诗歌奖”的某公司工作人员就向媒体表示,该奖项意在宣传闻一多诗歌,发现当代优秀诗歌,同时让更多人关注当地旅游文化;而“徐志摩诗歌奖”的网站主页则显示,此奖意在借一个文学奖来为当地做广告,拉动产业发展,成为当地一张名片;莫言的家乡也有文学奖——“红高粱诗歌奖”,该奖项办公室联系人表示,他们办此奖也是为了高密做宣传。
事实表明,在这些畸变的文艺奖主办方及追捧者眼中,文学、书画仅仅是他们换取利益的一个“道具”。
作家、书画家当然也得吃饭,但笔者以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文学、书画作为“走心”的艺术,作家、书画家们应不齿靠不当手段获奖以炒高身价的伎俩,只能凭借真正能打动人心的作品赢得市场。好的文艺作品不是评出来的,而是时间淘洗出来的。试想,中国历史上那些文学、书画经典是评奖评出来的吗?王羲之、颜真卿、李白、苏东坡、顾恺之、王维这些文学、书画名人,谁又获过什么大奖?
因此,笔者要说,咱不评文艺奖好吗?文艺作品的好坏交给历史老人去评说好吗?即使要评,也请还艺术的基本尊严,仅以国家名义设定权威奖项并制定严格评选机制进行评选好吗?
(作者:苏海强)【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