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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线

发布日期:2018-01-29    浏览次数:927

《新闻记者》杂志日前列举了2015年各媒体转发较多、影响较大的虚假新闻典型案例,包括“南航退休机务副总落马”“裸女跳河,救人者遭冷遇”“滞留尼泊尔公民持中国护照免费乘机回国”“哀乐以后不免费”“中国游客因‘不文明记录’被美遣返”“利辛女子为救女童被狗咬成重伤”“最高法院紧急下令‘枪下留人’”等。这些案例教训深刻,同时再次提醒人们必须牢牢坚持新闻真实的生命线,绝不能让虚假新闻混淆视听。

媒体肩负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重大使命,具有非常大的公共影响力。这一特性决定了媒体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新闻报道必须恪守真实的生命线。否则,媒体就将失去公共属性,不仅不会在公共舆论上发挥积极作用,反而会让公众对媒体的公信力失去信心。现实中,许多媒体的口碑正是因为刊发虚假新闻失去的,有的甚至还会被读者扣上“造谣媒体”的大帽。除了对媒体自身造成负面影响,虚假新闻首先影响的是新闻当事人,如果得不到及时澄清,有可能造成一个人被污名化、一个企业陷入经营困难、一个地方被贴上负面标签。如果这类媒体得不到有效惩处,有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影响整个新闻行业的信誉,变相鼓励社会逐臭的歪风邪气。

虚假新闻称得上是新闻界的“致命毒瘤”,有关单位每年都会公布典型案例和查处结果,但为什么仍有新闻报道逾越真实这一生命线?这其中确实有极少一部分害群之马,通过故意刊发虚假新闻牟取非法利益,但更多是新闻操守和职业习惯的问题。如今,媒体的竞争压力、经营压力都比较大,一些媒体从业者一味求速度、求轰动效应,从而降低了坚持新闻真实这一基本原则,为了点击率、收视率罔顾事实,甚至人为造假。还有一些人坐在办公室写稿,采访不扎实、不深入,只凭借有关材料,移花接木、随意组合,常常写出一些张冠李戴、新闻五大要素失实的稿件。还有一些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内部管理松懈,在“眼球经济”的驱使下,不经核实随意转载,结果成了虚假新闻的“二传手”和放大镜。这些现象在上述典型案例中都不同程度存在,可以说是虚假新闻的习惯发生路径。

整个新闻行业是一个共同体,虚假新闻削弱的是整个行业的公信力。因此,对于虚假新闻,媒体首先需要正视听,先从行业内部进行纠正,及时刊发客观公正的报道,而不能陷入“媒体不批评媒体”的误区。相关监管部门也需要认真调查核实,根据有关法规对虚假新闻的炮制者和媒体单位进行处罚。但更重要的是从根源上防范虚假新闻,事先预防永远比事后惩处重要。这里首先有一个导向问题,那就是媒体的公共属性和公益价值。这要求媒体从业者不能有私人利益掺杂其中,同时要严格坚持采编、经营分开制度,媒体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而不是让广告收入、经营业绩成为指挥棒。而对于新闻报道好坏的评价,也不能简单以关注度、点击率、收视率来评判,要多鼓励那些深入采访一线、经过翔实调查、客观还原真相的报道,而不是一味迎合网友的浮躁、低俗、娱乐化口味。总之,媒体报道的指挥棒要跟上,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广大媒体从业者安心采访,写出更多高水平的作品来。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是新闻事业的安身立命之本。在此,我们不妨重温一下《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真话,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真实。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不得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利用舆论工具发泄私愤,或作不公正的报道。真实,这是新闻不能逾越的生命线。


(作者:丁建庭)【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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