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对“史”有其非常特殊的理解,“史”绝非近代西方意义上的史学。实际上,没有一个文明像中国文明那样重视史。笔者认为,在很大程度上,中国的“史”是西方意义上的“法”的内在一部分。在中国,很难找到西方意义上的“法”。
从严复开始,近代以来中国人对西方意义上的“法”作了不同的理解,认为西方意义上的“法”至少包括儒家的“礼”和法家的“法”。这完全可以理解,西方意义上的“法”是一种由规则组成的体系,经由社会组织来实施其强制力量,规范个人行为。在这个意义上,如果法家的“法”是针对普通老百姓的,那么儒家的“礼”便是针对统治精英的。
不过,这里还应当加上史家的“史”。“史”对精英行为的约束并不亚于“礼”。一方面,中国文明一直有“以史为鉴”或者“以史为镜”的传统,这里主要是针对统治者而言的,就是要以历史经验或者案例来指引或者规范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历代统治者也都会非常介意“史”家如何写他们的历史,“历史怎么说我”,所谓的“盖棺定论”就包含这个意思。
对“史”,历史上有很多非常属于中国的解释。许慎《说文解字》中说,“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顾野王在《玉篇》中解释道,“史,掌书之官也”。《周礼·天官·宰夫》中说,“史,掌官书以赞治”。
史学家顾荩臣则说,所谓史者,乃古代为帝王“掌书”“记事”之人。“史”之为职,他手中所书记的事情,应当处处以“中正公平”为本,故其字从又,持中。又,便是右手之“右”,人用之以“书记事物”的,“书记事物”而能不失其“中正”,这才能不负“史”之名。很显然,这里先人们都强调“史”的公正性,具有公正性的“史”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和指引未来。
中国有二十四史。在这二十四史中,最后九部正史记载了从唐朝到明朝的历史。史学家杨联升在《中国官方修史的组织:唐朝至明朝正史编修的原则和方法》一文中说,二十四史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即每一部正史都是在随后的朝代内修编的,“国亡史存”这一原则在历史上始终没有发生变化。今朝汇编前朝的官方历史,表明后朝对前朝直接或者间接的承认。
因为“史”的重要性,中国历史上史家逐渐发展出一种近代以来人们称之为“史权”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包括皇帝在内的统治者也是承认的,尽管有些时候显得并不那么乐意。这种情况在其他文明中并不多见。
元朝学者王鄂在一封请求编修辽史和金史的奏折中说:“古有可亡之国,无可亡之史。兼前代史书,必代兴者与修。盖是非与夺,待后世而可公估也。”1369年,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告诉有关官员说:“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实录,元虽亡国,事当记载。况史记成败,示劝惩,不可废也。”清朝康熙皇帝在给史馆的一份诏令中就强调,应该公正地编修前朝的历史。
1、修史是一件艰难的事
对今朝来说,尽管修史有其他种种原因,但“以史为鉴”或者“以史为镜”则是最主要的。杨联升说:“以史为鉴这一原则,可以追溯到古代。对于九部正史来说,主要用于偶尔的参考,而不是用作通常的阅读材料。并不在对普通老百姓的教化作用,而在于对统治者的提醒作用”。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毛泽东从前就说过,中国的历史都是帝王将相史,而非人民的历史。中国的史家写史是给皇帝和统治阶层看的,而非给老百姓看的;同样,皇帝强调修史也是一种自我提醒和警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史”具有法律的功能,类似英国的不成文案例法。
也正是“史”具有这个功能,如何修史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左传》一书中就记载了好几位因秉笔直书而牺牲了的史家。对史家来说,最重要的是公正和客观。记录历史事实最为重要,评介历史反倒不那么重要,因为中国人相信,历史自己会有最好的评介。
司马迁的《史记》被汉代的学者称为“实录”,这是史家所能得到的最高荣誉。因此,史家的独立性被视为一个十分荣耀的传统。正是因为这种独立性,近代以来史家把这种独立性称之为“史权”。的确,如果就对统治者行为的影响力来说,中国历史上没有比“史家”这个群体更具有权力的了。
不难理解,这种权利往往是以史家的牺牲为代价的。不过,历史上,人们也发展出了试图减少这种牺牲的方法。例如,为了解除那些负责记录皇帝言行的史家之忧,中国史学中有一种传统,要求皇帝不阅读其本人在位时期的“起居注”。
历史是由事实组成的,而事实只要发生过,就不会消失,因此历史就是对历史事实的记录,即“实录”。不过,对事实的解读和评估会发生变化,不仅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解读和评估,同一时代的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解读和评估。司马迁因此确立了“多实录、少评论”的传统。二十四史充分反映了这个传统。尽管二十四史是帝王将相史,但记录的则是事实。
但近代以来,这一传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二十四史当然不可避免会受政治影响,但“重实录、少评论”的这种传统赋予史家很大的空间来记录历史。不过,近代以来,中国史学出现过度政治化的情况,以政治需要来写史、解读史。这种趋势导致了几个对史学来说是致命的后果。
传统史家所强调的“实录”传统正在消失,近代以来的史变成“重评论、少实录”。更为重要的是,评论中国历史本身的不再是传统的“经”,而是从外国进口的“经”,即各种“主义”。
传统上“经史”具有一致性,但近代以来“经史”脱节。这种以政治立场为先导的方法很难解释中国历史。直到今天,连清史还没有写出来。清史没有写出来并不是事实是否清楚,而是政治立场问题。民国完成的《清史稿》被视为有很多事实错误。但如果只是事实错误,并不难纠正。真正影响清史写作的显然是政治问题。
另一方面,近代以来,西方对中国的影响越来越深。这个事实也表明写中国历史必须考虑到西方的因素。不过,如果是着眼于事实的,这个历史也并不难写。只有在事实层面,人们才能达到共识,而共识是写史的基础。
西方史学也有其优势,各种现代史学方法帮助人们多方面地思考和分析历史,也可以从各种分析中得到有意义的启发。用各种科学方法来解释历史,这和中国的传统也不是那么冲突。例如,中国的考据学传统也是力求从多方面接近和还原历史的事实。
2、政治影响中国史学界
但很显然,影响中国史学界走上歧途的并非这些科学方法,而是政治。一旦把重点放在政治,历史事实就变得不重要了,而解释和评介变成了历史的主体。
中国历史上一直有“借古讽今”的传统,但现在的“借古讽今”的方法和传统已经和从前的大相径庭了。传统上的“借古讽今”就是“以史为鉴”和“以史为镜”,类似英国的不成文法传统,从过去的案例来观照现实。而现在的“借古讽今”已经俨然是一种政治反映。
前代史写不出来,当代史更难写。因为过近,人们就很难对某一事实或者人物下一个结论,或者下一个公正的结论。政治人物因为有政治需要,需要对发生的事实或者过往人物做一评论,即“盖棺定论”。但即使是这样,也必须做得非常公正。
这一点表现在邓小平对毛泽东的评价上。邓小平是极具智慧的,他不仅把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本人区分开来,而且把毛泽东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作为也区分开来。对邓小平来说,毛泽东思想代表的是整个共产党的思想,毛泽东本人的思想无疑是主要的,但也加入了毛泽东这一代人的思想。
而毛泽东作为一个凡人,犯错误也在所难免。邓小平充分肯定了毛泽东一生的功劳,而对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则加以否定了。不过,即使这样,邓小平也并没有把“文化大革命”归之于毛泽东一人。
如果政治人物有政治的需要,史学界则应当坚持自己的独立传统。不过,很遗憾的是,这种传统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举一直具有非常敏感性的“文革”研究来说,当代的学者(包括史学领域)最热衷的就是评介“文革”,纠缠在无休止的“否定”和“肯定”的争论之中。如果是像传统那样,“重实录、少评介”,研究者势必获得更多的“文革”研究空间。但如果是“重评介、少实录”,或者寻找“实录”就是为了“评介”,“文革”研究势必和现实政治发生冲突,而这势必缩小研究者的空间。
前段时间发生了中学历史教科书修改有关“文革”内容的事件,不能不说令人遗憾。如同传统史家所相信的,很多东西让历史去做结论,今天的研究者不必那么着急跟着政治人物给历史下结论。跟着政治人物对历史下结论无疑放弃了自己的“史权”,放弃了自己的独立性而变成了政治的附属物。尤其是对“文革”,既然邓小平这一代政治人物已经下了一个“集体的结论”,为什么现在急着要改变这个结论呢?即使政治人物需要,但研究者并不需要。
鉴于历史对中国未来的重要性,史必须延续。而今天的“史”的局面很不乐观。除了各种不同的基于政治立场之上的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的意见之外,“实录”正在消失。而这种“实录”传统消失的后果,远比不同意见的消失更为严峻。
在明史之后已无“史”的今天,如何延续“实录”传统较之任何意见更为重要。在任何文明和国家,“史”(或者广义的社会科学)和政治之间的紧张关系不可避免,但紧张并不总是意味着直接的冲突。中国古人发明创造了很多好的传统,正因为这些好的传统,才有了二十四史。
在这方面,现代的史学家要么仍然需要向传统学习,要么需要创造新的传统。否则,“史”本身就会在中国消失。中国文明延续数千年背后有诸多原因,但“史”的延续无疑是最重要的。如果“史”不能延续下去,文明又如何能够延续下去?更不用说是文明的复兴了。
(作者:郑永年)【来源:正角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