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月2日 (农历腊月初九),我国与南斯拉夫建立外交关系。
中国驻南斯拉夫前使馆
南斯拉夫是最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之一。早在1949年10月6日,南斯拉夫代外长代表政府致电周恩来外长,声称“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政府……已决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但奇怪的是,这封向新中国表示友好的电文发出后却犹如石沉大海,中国政府既没有复电表示赞成或拒绝,也没有复电表示收到此电,
甚至在政府文件和新闻宣传报道中列举承认新中国的国家时也没有提及南斯拉夫的名字。